他家2007年被政府征地1.5亩(约合1000平方米)。他选择了留地安置的补偿方式。这样,他获得了征地面积10%也就是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和8万元的补偿款。
而如果他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那么他可以获得大约11.5万元补偿款。
也就是说,他相当于是以大约35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100平方米的留地安置。这个标准比补偿标准115元/平方米高出两倍多。
他获得的这块100平方米左右的留地安置,扣除前后道路面积后,宅基地的面积被统一规定为48平方米。按照当地目前最常见的联建房高度6层计算,在这块地上建起的楼房建筑面积为288平方米。那么,按照龙泉市2009年调整方案,他需要缴纳的审批费用依次如下:
统一征地管理费:225元;
耕地开垦费:1000元;
城市建设配套费:11520元;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11520元;
建筑噪声排污费、质量监督费、白蚁防治费均免收或取消;
土地征用成本:12500元;
耕地占用税:375元。
以上这些合计为37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