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广州市限价房销售对象放宽至:曾经有过房产记录,但目前无房的广州户籍市民,也可购买限价房。据悉,市国土房管局制订的《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2009年公告》)还增加最新调整: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限价房。
两大调整即日起施行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介绍,目前广州市还剩余有1000多套限价房。在此前限价房销售中,遇到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在限价房政策执行一年多以来,限价房购买资格审核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就多次遇到“当前无住房的家庭和个人”提出购买请求,例如曾经拥有房产,现已过户给对方的离异人士;曾经拥有房产,但已出售且目前租房住的人士。这类群体通过多种途径反映其实际的住房困难问题。而为了落实去年12月17日公布实施的《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优先购买限价商品房。
面对这一些新出现的实际情况,《2009年公告》主要进行了两大调整。第一,销售对象从“没有产权登记记录的首次置业的家庭和个人”调整到“没有住宅产权登记”,即“当前无住房的家庭和个人”。《2009年公告》将以“申请购买限价房时”为准,凡无住宅登记者即可申请购买限价房;而不再核查申请人历史上是否有过住宅登记记录。
第二,允许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限价房。凡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关条件的申请人,将安排其优先购买。
黄文波特别强调,该公告还要明确执行时间的问题:并不是在2009年购买的限价房就执行该标准。而是根据《2009年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的销售行为仍执行2007年、2008年标准;本公告执行至下一次调整销售对象的公告发布之日截止。
符合条件者不会突增
放宽购买限价房条件,会否造成符合购买条件的人突然增加,引起抢购的情况?对此,黄文波今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其实该项新政策只是作了一个微调,此前已经根据所反映的情况做过有关统计,相信申购者增加的数量不会多很多。
也有市民担心,新政策让收入高的“海归”加入抢限价房的行列,会造成新的不公平。黄文波表示,允许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限价房,旨在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广州、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分析认为,其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对限价房不一定感兴趣,因为他们对于居住环境、配套设施等要求都比较高,这一规定对现有限价房影响不会很大。
限价房销售率高达99.7%
黄文波介绍,限价房政策执行一年多以来,取得了预期的政策效果和良好的社会反响。截至2009年6月23日,保利西子湾、万科新里程、中海金沙馨园、龙光峰景华庭等4个限价房项目共批准预售6665套限价房、已销售6644套,销售率高达99.7%。社会上有关“限价房卖不出去”的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