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样做?“为了限制自由裁量权。按程序,立案后处罚,免不了各方说情的。什么初犯啊,不懂法啊,找各种理由。曾有个镇,原来开出的罚单是10万元,最后只罚了8000元——自由裁量权太大了!”
余杭区环保局交出的答卷,让人有些惊讶:一季度全局占省环保系统罚款10%,1到5月份占了市里罚款的一半!“这么大量的处罚,没有引起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有权就有责。自我限权,规范裁量权,成为各部门实践法治目标的首要选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茹惠明认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就是既要体现执法公平,又要方便操作。”
安监局出台规定具体设定裁量权:设安审会,处罚个人1万元以上、集体3万元以上,局里要开会研究;内部设法制科,执法监督,每个处罚都审定一遍。
副局长李国敏说:“这样一来,等于给了我们一把标准尺去量,公正处理,我们执法很轻松,被处理的人也服气。”“这几年没有发生一起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主要就是靠制度在保证。”
让更多的人参与
法治指数的推出,使得法治成了群众工作、生活的一部分
“要让更多的老百姓来参与这件事!”在指数的评估过程中,有群众直接写信给评审办公室,反映对政府法治工作的意见。
临平东湖街道胡桥村村民对记者说,通过民意调查,老百姓知道政府在做哪些事情,也清楚他们该干什么,这样就能更好地进行监督。
“原先也有普法宣传,法治指数的推出,使得法治目标更加制度化,成了群众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更加具体明确,这样的效果,是普法宣传没法比的。”高地村党支部书记施雪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