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护航”对外开放
坚持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外资,必将长期坚持,但决不能以“法律打折”来实现
文/《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 尚前名 实习生 戎青
从力拓毁约拒绝中铝注资,到新一轮铁矿石谈判陷入僵局,再到力拓驻上海办事处的4名员工因涉嫌窃取中国国家机密被拘捕。原本无关系的三件事,近期频繁被境外媒体误解甚至恶意解读。
“(此事)不但妖魔化了中国商业环境和外资政策,而且对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妄加揣测,负面影响值得高度关注。”近日,国家相关部门高层人士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领导层对此要求“充分认识世界经济环境急剧变化给我国经济发展提出的新问题新挑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创造发展条件,依靠制度和法规继续深化对外开放。”
据其介绍,决策层目标很坚定,要求对外开放在下阶段的关键工作之一就是,“制度更加透明,法规更加规范”,一方面用国际惯例和内外平等的法律法规处理不正当竞争(比如力拓事件)、市场垄断、恶意避税和侵害劳工福利等企业行为;另一方面继续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把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结合起来,稳定提高中国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
采访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赵晋平告诉《瞭望》新闻周刊,“经济全球化为中国的对外开放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而中国也通过对外开放成为经济全球化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所以中国没有理由来放弃这样一个基本国策,中国今后也必将长期坚持这一基本策略。这一点,包括多次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在内的许多文件都已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这位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中为中央领导讲解的知名外贸专家表示,中国从入世以后一系列的政策调整,一个基本的方向就是逐步地建立和完善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而且和国际规则接轨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在加强监管、强化市场规范等方面做的工作,不但不是中国在利用外资上的倒退,反而是中国在市场化建设和利用外资制度体系方面的一次完善。”
遵纪守法是底线
“力拓案总体看是一个个案,也是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过程中进一步依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体现。”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例行发布会上所发表的上述言论得到了受访专家们的一致赞同。
“外资企业目前在中国市场享有的经营自由度,是很少有哪个发展中国家可以比拟的。”有专家对《瞭望》新闻周刊直言,坚持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就要大量吸收外商投资。为了吸引外资,在法律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提供一些优惠政策,可以理解。
但是,他强调,如果不履行政府的法定职责,以打“法律折扣”的方式吸引外资,就会破坏社会的公平公正,损害法制的权威和尊严,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样长期下去,投资环境不仅得不到优化,反而会恶化,最终会让那些守法经营的外商敬而远之。
“这些问题不整治,中国市场必定形成逆向淘汰的环境:守法经营者被淘汰,违规者生存并发展。”谈及力拓案,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向《瞭望》新闻周刊坦言,多年来,在保护国家经济秘密方面,中国做得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们必须努力改善自己国家的秩序,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和法律权威,这一点没有任何动摇和变化。如果这是投资环境的变化,那么这毫无疑问是好的变化。”
当然,“中国是一个市场经济历史还比较短的国家,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有待完善的地方,但我们正朝着这个方向逐步迈进。”赵晋平谈到,“我相信,任何一个跨国公司,对中国按照这样一个方向逐步完善的市场化建设应该是持欢迎态度的,因为也有利于它们长期在中国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