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创新”是指帮助协调项目也能收钱。一是帮助协调北京某生物技术中心在赤峰市红山区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阿维菌素项目,红山区送给徐国元一台价值一万三千元的相机和镜头。帮助红山区向自治区交通厅争取资金改造111国道东出口项目,又收到了红山区送的一万美元。之后,红山区又送给他两万元人民币。此外,帮助赤峰市宁城县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协调自治区某单位,又收到了该公司送的人民币五万元。
而徐国元收到的最有创新意义的一笔钱是“竞选资金”,是他的“朋友”———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长刘某于2007年9月份送的人民币一百万元,名目是资助徐国元竞争赤峰市市委书记。这位被徐国元、李敏杰夫妇在法庭上称作交往甚密的好朋友的刘某,先后送给徐国元夫妇人民币二百一十七万元,美元一万元。
贪欲使徐国元变得胆大妄为,他想着法子索取财物,甚至在有关部门开始调查以后,徐国元一边向组织表清白,一边却变本加厉收受贿赂,结果组织对他的调查期反倒成了他受贿敛财的“高峰期”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徐国元这个人太贪,甚至贪得有点极端。他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就包括他身边的人找他办事一样得花钱。
2004年12月26日,徐国元、李敏杰在北京购物时,徐以带的现金不够为名,让其妻李敏杰给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长刘某打电话“借”人民币十万元。李敏杰随即给刘某拨通了电话,让刘将钱汇到她的工商银行卡上。12月27日,刘某给李敏杰的工行卡汇了十万元。至案发前该款仍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