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面前并无贫富之差 司法部门应对事故本身予以清晰呈现
这几天,关于这两起由“富人”肇事引发的案例,在网络上引发网民热议。对此,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颐武认为,现在没有数据统计证实,富人开车肇事的几率比穷人要大。无论是三菱、保时捷跑车,还是普通的大卡车,都存在潜在的肇事危险性。我们对每一起交通事故的个案都应引起重视,但也不宜过度引申。因为每一个个体生命都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无论对于驾驶员还是被撞者来说,他们的财产多少并不是交通事故的关键。
张颐武说:“我们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去看待这两起交通肇事案。一切都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批评要有理有据。我们的司法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更要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态度。”
张颐武认为,在交通事故面前,不富裕的人不一定比富人更安全或者更危险。这还是需要客观理性地认识。如果我们缺乏强烈的生命意识,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可能会出事。比如7月28日北京东五环的交通事故就很惨,大货车照样可以撞死人,而且撞死了7人,人数上比杭州这两起交通事故加起来还多。这个事故也是大货车司机负全责。我们也不能认为这个司机就比杭州两个事故的司机更富有。
我们的社会保险、社会支持方面都应对这些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给予关照,社会当然不能因为驾驶员或者受害者的贫富有所偏袒。我们的司法机关在执法时,既不要受到可能出现的个别肇事者家属“潜规则”的影响,也要避免同样可能出现的网络上一些没有根据的揣测的干扰和影响。要避免任何导致不公正因素出现的可能,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应对事故本身予以清晰呈现。
说到事故的赔偿,张颐武说:“对于生命的终极关怀并无贫富之差,钱当然不可能抵得上生命的珍贵,但多少对死者家属是一种帮助,给予他们一定的安慰。在我们最大的生命关怀面前,肇事者的贫富,并无差别。”
对于这一问题,周孝正则认为,赔付数额的多少,还是依照交通法规处理比较合理。不管肇事者是“富人”还是“穷人”,撞死了人,该赔多少赔多少。超出赔付规则的部分,仅仅是“富人”的捐款,或者说赞助,并不足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