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颇多拉大旗作虎皮的联名也是学风不正的表现
至于那些犯错的青年教师、研究生,乐于在自己的论文上加上大人物之名,是因为这能在相当程度上“简化”论文的审核程序,更方便地发表,不少剽窃之作就因此得以顺利过关。把既未动脑也未动手的人的“大名”署上论文,是对论文审核程序的一种干扰,是对学术公正的一种破坏。但我们不应忽视剽窃者可能有的另一种心思,把剽窃之作与大教授兼行政高管捆绑,即使败露,天塌下来也有“高个子”顶着——找把“保护伞”,既让大人物为自己斩获名利鸣锣开道,也借大人物为自己的过失减轻责任。从已被揭露的几桩事例看,有关部门对具体剽窃者的处罚都过轻,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投鼠忌器”的说法,也说明某些“联合署名”的校长、副校长的地位、权力,确实有用。
相对于论文剽窃事件中“第一作者”毫不承担责任或者免受处罚的结果,有人同情实际剽窃的操作者,认为处罚再轻,他们也当了“替罪羊”。不过在我看来,讨论剽窃者受到的处罚是轻是重,意义不太大;追究“第一作者”与实际剽窃者是否有“共谋”关系,意义就大些;而最值得关注的,是剽窃论文的“联合署名”和“联名发表”,反映出的学术不端与行政权力的“共谋效应”,这种“共谋效应”,使得学术研究从课题审批、经费支持、资源提供到成果评价,乃至发生剽窃后的处理,都或多或少丧失了公正和规范,污染了学术氛围,挫伤了真正献身学问者的积极性,影响了学术的健康发展。我建议“倒查”,看看“联名发表”论文的背后,当事人还有没有别的联手和共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