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1日出版的《环球时报》报道,已在海外流亡10年之久的厦门远华案涉案主犯赖昌星日前接受了《环球时报》的专访。面对记者,赖轻描淡写地承认自己曾经“偷税漏税”,并透露出想回国的念头,但更害怕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被问到是否承认过去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时,他说:“我只是一个生意人,偷税漏税是有的,但是我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我相信当时在中国有百分之八九十的企业和商人和我犯有同样的罪———偷税漏税。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挣点钱。”
记者追问:“按照官方数字,你参与走私所瞒报的税款达到500亿元人民币,这是严重罪行。你既然承认有偷税漏税,也应该承担该负的法律责任吧?”赖昌星辩解说:“偷税漏税,可以罚款,也可以坐点牢。但说我腐蚀、贿赂官员,这是个别人定的办案方向,是错的。我所有的财产已经充公,我的企业也充了公,为什么一定要我的命?”
赖昌星再次引起关注,是因为今年5月,赖前妻和女儿已经回到福建老家,被受到优待,但赖的律师9日明确表示,“认罪”并不意味着赖昌星想回国,相反,为逃避中国法律的制裁,他还会继续设法待在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