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地区GDP之和比国家GDP多出9.9%。有重复统计的因素,也有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的因素,还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下一阶段,国家统计局将研究由国家统一核算省级GDP。
GDP是怎么核算的
GDP,即国内生产总值或地区生产总值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简单地讲,GDP就是核算生产成果。单个生产者创造的生产成果用增加值表示,因此,GDP也是所有生产者创造的增加值之和。生产成果的使用又表现为最终需求,所以GDP又是所有最终需求之和。为了把GDP核算出来,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第一种方法是生产法,即从生产的角度用总产值减去中间投入求得增加值,之后把所有增加值加总的方法;第二种方法是收入法,即从生产要素分配的角度把四项收入(劳动者报酬、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相加求得增加值,之后把所有增加值加总的方法;第三种方法是支出法,即从生产成果的最终使用去向来核算GDP的方法,它等于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变动、出口减进口之和。我国目前核算GDP,主要是生产法加部分行业的收入法。
地区GDP之和比国家GDP多出9.9%
我国从1985年开始核算GDP,并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同时实施。按照我国的GDP核算制度,国家GDP和地区GDP是分别独立核算的,即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国家GDP,地区统计局负责核算本地区GDP。国外有的国家也采用这种GDP核算模式。一般情况下,只要采用这种模式,地区与国家GDP都存在程度不同的差距。相比较而言,我国地区与国家GDP差距比较显著。
今年上半年,地区GDP之和比国家GDP多出9.9%。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统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有可能将这种跨地区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统计在自己的地区,造成重复统计。尽管统计制度做了严格规定,不允许有重复计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达到要求。二是在核算GDP中,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一方面,基础资料有缺口,GDP核算要求相当多的基础数据,但实践中,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都存在资料缺口。针对不同的资料缺口,采用不同的推算办法来解决。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差异较大,在推算中,只能制定推算的原则和幅度区间,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推算标准。另一方面,各地区服务业统计状况差别较大。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很快,但各地区服务业统计水平参差不齐,全国统一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地区使用或部分地使用自己调查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这种差异直接传递到GDP上。三是外部环境的影响。近年来,GDP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且被较多地直接或间接用于各种形式的工作业绩考核。地区按GDP大小排位的顺序及其变化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普遍的心理是只能位次提前,不能后移。由于GDP被赋予了重要的考核功能,因此,为了考核过关或政绩的需要,不排除少数地区高估GDP数据的可能。
将研究由国家统一核算省级GDP
GDP作为判断宏观经济形势的核心指标,它的数据质量一直是统计部门的工作重点。近年来,为了力求GDP的核算结果反映实际,国家统计局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建立部分服务行业抽样调查制度;二是建立和规范了一些管理部门的服务业财务资料报送制度;三是建立了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制度,改革传统的工业增加值核算模式;四是进一步改革GDP核算方法,使之更加符合国际核算准则;五是建立了GDP数据的修订制度。核算GDP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而提供这些基础数据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基础数据在年后或季后很短时间内就要提供,有的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比如一些财务决算资料、财政决算资料提供的时间较晚。核算工作中,要根据不断获取的更全面、更可靠的基础资料重新核算GDP,形成GDP的修订数。目前,同一个GDP按照时间顺序会发布三次,第一次发布的GDP是初步核算数,第二次发布的GDP是初步核实数,第三次发布的GDP是最终核实数。六是加强对GDP基础数据和GDP核算结果的评估。在国家层面,核算GDP并不是简单地使用各地区上报的基础数据,而是先评估,后核算。通过评估,重点修正那些与实际情况反差明显的基础数据,以确保国家的GDP真实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
下一阶段,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国家统计局将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研究国家统一核算省级GDP的实施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地区与国家GDP差距过大问题;二是加快推进有条件的(主要是大中型)企业联网直报,即由企业将原始数据直接上报国家统计局,减少中间汇总环节;三是认真研究和改进对统计数据的评估办法。在目前评估办法的基础上,针对各主要统计指标,分别制定出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具有约束力的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方案;四是以新修订的《统计法》的颁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生和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不能唯GDP论
GDP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成果的最综合指标,也是判断宏观经济形势的最重要指标之一,GDP的这类功能是必需肯定的。但是,GDP与所有统计指标一样,不是万能的,都有局限性。夸大GDP的用途,过分强调它的作用,只会产生负面影响。
就GDP本身来讲,许多重要方面它并不反映或反映的不全面。比如,GDP虽然扣除了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投入,但这些被扣除的中间投入不涉及生态环境成本,也就是说,生态环境的恶化不直接影响GDP。又比如,许多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方面也不能从GDP中直接反映出来。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一个敏感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但是GDP中并不包括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信息;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大问题,遗憾的是GDP也不具有反映这方面情况的功能;就业虽与GDP相关度较高,但对应关系也不清晰,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技术水平下就业与GDP的关系都不一样,也不稳定。因此,不可能简单地从GDP推断就业状况。所有这些情况说明一个事实,即不能唯GDP论,只看GDP,不看其他方面。
(作者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