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说,我们有的报道在涉及小女孩被强奸时报道过细。一说就说到某城市、某街道、某家庭的女孩被强奸了,受到了多么多么严重的摧残,甚至提到一些非常残忍的手法。这样的报道出来,这个女孩的未来怎么办?所有的议论,哪怕是同情的议论,都会对她造成巨大伤害。这就是不良的媒体报道,它可能带来对孩子一生的伤害。
我们应该制定媒体报道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细则。《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个原则性的母法,还应该出台实施细则或条例,在新闻传播系统中贯彻实施。
中国青年报:有些报道也许并不涉及法律,更多还是在职业道德层面。对于这部分报道,您怎么看?
孙云晓:这要靠行业自律。前段时间,网上不是炒作“很黄很暴力”吗?那个孩子还被“人肉搜索”出来了。这绝对是一个媒体暴力事件,就好比一群大人蒙着头来群殴一个年幼的孩子。这是媒体群殴,非常残忍。这种事情如果不干预,以后随时可能发生,尤其在互联网时代,这个太容易了。
媒体不仅要保护孩子的生命,也要保护孩子的隐私
中国青年报:对于一些客观甚至正面的报道,也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吗?
孙云晓:也要注意。你看电视,时不常会有这种报道:某某企业家特别有爱心,捐了多少钱给学校或贫困学生,受助孩子上台领取善款,感谢、鞠躬。我觉得这都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发展不利。首先,他们也许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穷或受助的事,而且他们也有权不让人知道。送温暖、献爱心本身很好,但应该悄悄地送。
我还看过一个电视画面,当时就很不舒服,那是1998年抗洪救灾的报道。一个只有6岁的小女孩,在大水包围的树上被解救下来,赤身裸体地被抱来抱去。报道本身没问题,但居然没打马赛克,至少脸部和身体一些部位应该有遮挡啊!后来这个镜头还被重播了很多次,也没有经过处理。当时我就觉得问题太大了,这个女孩以后怎么办?对于现场抢救,这当然是没办法的,但作为报道,它被不停地重播,还成了历史性画面。这就说明新闻工作者缺乏意识,儿童有受保护的权利。这个保护不仅仅是保护孩子的生命,也是保护孩子的隐私;媒体不光要对他们的现在负责,还要对他们的未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