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历史表明: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的或其他改良主义的道路都是行不通的,各种救亡图存的努力终归失败的根本原因是不能彻底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不能彻底地反帝反封建。实践证明:不发动人民群众,不实行人民民主,就不能实现民族的独立和社会的解放。因此,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实现民族独立和实行人民民主是两个紧密相连的历史主题,只有彻底发动人民群众、真正实行人民民主才能求得民族的独立与解放。这正是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所指出的:“在今日,谁能领导人民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并实施民主政治,谁就是人民的救星。”
二、中国民主及其特色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为中国设定了发展的主题:要求实行最广泛而有效的社会动员,把人民的积极性释放出来、调动起来,增强社会的活力。中国政治制度,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最基本的内容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使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得到了保障,为中国工业化、现代化提供了制度动员机制。
1978年底,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国外以至我们的一些舆论相当普遍地认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只是经济体制改革,而没有或很少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显然不是事实。与此相反,中国改革开放恰恰是从政治体制改革开始的,是政治体制改革启动了中国改革开放。
事实很清楚,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了高度集中的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权力,高度集中于党组织,集中于上层权力中心。要改变这种局面,必然要首先从改变以党代政、高度集权的“一元化”领导体制入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政治领域进行了四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为整体改革铺平了道路。
首先,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领导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废除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终身制。实行干部“四化”使大批拥护改革开放、年富力强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为改革开放的政治路线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以至整体改革的最重要的启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