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专家分析,造成一些地方“官民互信”的“裂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政绩观歪曲。对不少干部而言,出现问题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化解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利益,而是想着如何洗清自己责任,以免影响升迁,在危机事件发生时,对公众的疑问只会“打太极”,不敢直面应对。
“瓮安事件”中,据现场的群众反映,在事发当天14时至18时这4个小时的关键时段中,无论是瓮安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是黔南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均没有出现在聚集群众面前,这种只考虑自己安全的行为,会推动危机事件进一步发展。
二是制度缺陷。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信息披露不适应,当与百姓对信息披露不满足、不理解发生冲撞时,没有一个刚性制度约束。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邹荣对记者说:“一些政府部门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如‘保密需要’‘不属于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等。如此一来,容易导致群众对政府的诚意产生怀疑,形成‘政府半推半就,群众半信半疑’的局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校副教授张辉说,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对没有及时公开信息和公开程度不够缺少制度考量。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后,一些政府完全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操纵舆论。另一方面,下情上达的机制还不通畅。目前对于权益受损的群众来说,进行利益表达不仅困难,而且常常被视为“刁民”,成为问题涉及的政府部门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正是由于民众的谈判能力弱小,还经常受到权力、资本拥有者等强势群体的不法侵害,因此,不公正感和被剥夺感极易让一些民众成为群体性事件参与者。
三是网络成为铸造政府公信力的“双刃剑”。当前,由于诉求渠道不畅,常规的体现政府公信力的民意表达渠道出现阻塞,因此,民意表达就会被“挤压”到道德约束、行政约束、社会秩序约束相对薄弱的网络世界中,以网络舆论事件的形式释放出来。尤其是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和其中的公职人员,极易成为网络新闻炒作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