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制度是法定权利”的观念尚未确立
调查发现,大多数低保对象把低保制度当作党和政府的恩赐,而不是作为自己应当享有的一项公民权利。
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调查对象都对低保制度赞誉有加,认为低保制度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实实在在解决了贫困人群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报告认为,低保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安慰剂、稳定剂,维护了社会稳定,并且在一些人心中和生活中不可或缺。
但是,研究者也发现,在对1000多人进行的访谈中,绝大多数人都把低保制度当作党和政府的一种恩赐,而不是把它当作自己应当享有的一项公民权利。被救助的低保户普遍怀有感恩戴德的心态,对政府的“施舍”千恩万谢。
报告分析认为,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忽视与政府部门对低保制度的态度和实施方式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在街道、社区以及基层政府机构,他们掌握和所管辖范围内低保户的“生杀大权”,他们在跟低保户长期、频繁的接触中,容易形成“我是施舍人”的不正确心理。
报告认为,政府和低保户双方对公民权利的忽视,不利于发挥低保制度的稳定剂作用,必须加以纠正。
另外,调查者还发现,低保制度的社会知晓度高,但是具体政策的宣传解释还很不到位。
调查发现,无论是一般居民还是低保家庭,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低保,但真正了解低保政策的人却微乎其微。
在调查中,49%的被访对象不知道本地区的低保标准。这一方面说明大部分低保对象的文化程度偏低,对政策不求甚解,另一方面也说明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解释宣传不够。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低保家庭了解低保的途径是居委会的上门宣传,占50.7%。通过其他途径了解低保制度的相对较少,通过亲戚朋友了解的占10.8%,通过媒体了解的占10.7%,通过政府宣传了解的占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