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XHTV广州专电:被拐孩子被卖到偏远农村(一般是男孩,女孩没人要);买方市场助长拐卖之风(如果抱一个小孩,我出钱的不会坐牢的,应该不会的)。敬请关注《新华纵横》--《揭开幼童失踪之谜(下)》。
新华社记者孔博:在上期节目中,我们报道了发生在广东河源的三起幼童被拐事件。随着案件的侦破,当初流传一时的“卖小孩挖器官”的谣言也不攻自破。那么,是谁散布了这些谣言?拐卖儿童的现象又为什么在一些地区如此猖獗呢?
【解说】在看守所里,记者见到了广东河源拐卖儿童案的主犯之一肖某。肖某是河源本地人,实施拐骗时,他往往扮演分散孩子看护人注意力的角色。得手后,他还负责寻找买家。
【同期】犯罪嫌疑人肖某:
一般情况下,我不出去,我带小孩子。孩子一般就是一两岁,一两岁的他们就要。太大了人家就不要,一般是男孩,女孩没人要。
【解说】肖某说,第一次作案后,小标被卖了两万五千块钱,这无本的生意让他们决定继续铤而走险。
【同期】犯罪嫌疑人肖某:
买家都是自己人,都认识的,家庭是有钱的,他们买孩子传后代。
记者:过去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人因为拐卖儿童被抓判刑的事情?
答:以前不知道。
记者:你周围有吗?
答:没有,我一直不认识字也不会写字,我只读到三年级。
【解说】就在肖某等人抱走了第三个孩子小文后,舆论把这几起拐卖幼童案推向了风口浪尖。几名失踪儿童的照片在各大报纸和网站上频繁出现,而这也最终促使买主不敢再收养小文,找到肖某等人要求“退货”。
【同期】犯罪嫌疑人肖某:
他(买主)上户口上不了,送回来。我跟他讲,我说这个事不好办,你把小孩送过来,钱退回给你。
【同期】犯罪嫌疑人周某:
我们也没敢直接送到失主的家里去,我们很怕,就送到他家附近去了。
【同期】河源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疏刚:
抱回来也是个烫手的山芋啊,卖也卖不掉,那时候也没人敢买了,因为整个社会都轰动了嘛,没有买主的情况下他自己放了也不是办法。
【解说】这就是小文离奇回家的前后经过,案件也由此打开了突破口。那么,引起社会恐慌的“掳小孩挖器官”的说法又从何而来呢?河源警方通过深入侦查,找到了第一个在“河源论坛”上发布帖子的作者小欧。
【同期】网上发帖造谣者小欧:
当时我只是听到那个家长说我的小孩被抢走了,我当时没有继续问下去,我听到这句话就走了。
记者:你觉得你错在什么地方?
原因是说了一些没有经过证实的话。我发帖最主要想表达的就是希望大家出门的时候多注意安全,我主要是表达这个意思,当时我也没想到这是违法的行为。
【解说】河源警方表示,鉴于小欧年仅19岁,且认错态度诚恳,对她进行教育警告后将不再追究其它责任。然而,一个未经证实的帖子能在社会上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也反映出当地人对拐卖儿童现象的恐惧和担忧。在河源的采访中,有知情人告诉记者,拐卖儿童案时有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市场需求旺盛。
【同期】知情人:
有的是他生了女儿没有儿子,计划生育嘛,有的是根本就不想生,有的是没的生,所以他就想买个小孩子来自己养。
【解说】据警方提供的信息,张老五的孩子小标被拐后卖到了一个叫分水村的村庄,记者决定到当地了解情况。
【汽车开行实况少许】
【解说】分水村地处河源最偏远的陂头镇,位于广东省北部和江西省的交界处。这个大山深处的小村子里总共只有一百多户人家,七百多口人。村民祖祖辈辈以农耕为生,属于广东省重点扶贫地区。在这样一个贫困的小山村里,为什么还有人拿出仅有的积蓄去买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呢?
【同期】广东河源陂头镇分水村村民:
记者:大姐跟您打听点事行吗?( 答:打听什么事?
记者:您知不知道村子里面有没有人家领养过小孩?
答:我不知道。
记者:领养小孩?
答:不知道。
【同期】广东河源陂头镇分水村村民
记者:村子里有人家里领养小孩吗?
答:我不知道。
记者:村子里领养小孩的多吗?
(不作声地离开)
【解说】大多数的村民,都仿佛在保守着一个共同的秘密,对外来者的询问一律说“不知道”。
(空镜头间隔)
【解说】记者了解到,由于长期以来要靠天吃饭,对于这个群山环抱的小村庄来说,家中男性人口的多少,是决定着家族能否继续繁衍的重要因素。
【同期】广东河源陂头镇分水村村委会主任钟星南:
记者:你家里有几个小孩?
答:四个。
记者:几个男孩几个女孩?
答:三个女儿。
记者:三个女儿一个儿子?
答:没有办法,要有后嘛,第四个是儿子。
【同期】广东河源陂头镇分水村村委会干部钟晓萍
他们没有男孩,没有男孩怎么搞呢,这个山里,农村习气没有男孩他抬不了头,花多少钱(也好),买一个传宗接代嘛。
【解说】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了曾经收买小标的村民赖凤梅的家。
【与赖凤梅等人交谈实况】
记者:这个是你“儿子”吗?
答:是。
记者:认得?
答:是。在这里住了有七八个月,去年九月二十四抱来的。
记者:想他吗?
答:想。牛奶都喝了10多箱了,每天想到他还会想哭。突然之间抱走了,我们都有点舍不得。
【解说】孩子的“大伯”钟星展一再向记者强调,当初他们并不知道孩子是偷来的,以为只是养不起孩子的人家托人来代养,双方只是做了一笔在他看来很“正常”的交易。而对于买卖孩子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们则一无所知。
【同期】孩子的“大伯”钟星展:
记者:儿童能够买卖吗?
答:儿童不能够,小孩可以。
记者:小孩和儿童有什么不一样?
答:现在我的孩子现在养不起,我给你一百块也是钱啊,是不是。儿童不一样,儿童就是六七八九十(岁)啊,小孩就是三四五(岁)啊。如果抱一个小孩,我出钱的,不会坐牢的,应该不会的。
【解说】由于赖凤梅家对小标没有虐待行为,警方解救时也未加阻碍,因此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按照我国刑法,“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最高刑期也不过3年。事实上,很少有村民因收买被拐儿童而获刑。小标被解救后,村里不少人都同情赖凤梅一家人财两空的处境,赖家人甚至希望小标父亲或政府能给他们一些补贴。
【同期】孩子的“大伯”钟星展:
他的小孩在这里住了那么久,你就跟他的父亲说,能不能补贴一下。
记者:你觉得谁应该来补偿你?
答:应该他的父亲啊。
【同期】广东河源陂头镇分水村村委会干部钟晓萍:
我觉得她(赖凤梅)是受害者。
记者:为什么呢?
答:他们一心要一个宝,钱都花掉了。认识不够嘛,钱都花掉了,心思都花掉了,人财两空。
【同期】广东河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攻:
需要这些孩子的人,有客观和主观上的原因。关键是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没有一点法制观念,还有一个传统观念,有传宗接代的封建思想。再者的话,就是有一些客观的东西,从农村角度上讲,包括劳动力的问题。还有些家庭有些意识问题。面子上过不去等等这些情况。造成了现在还存在这样的需求市场。
新华社记者孔博:近期,公安部对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要求到年底,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开展打拐行动。我们有信心看到更多的孩子回到父母的身边,但与此同时,如果一些农村地区重男丁的传统观念不改变,如果人们的法治意识依然淡薄,拐卖儿童现象仍难得到根本遏制。感谢收看本期《新华纵横》,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