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医疗机构即便是小问题多了也要大处罚,对累计积分达到相应分值的医疗机构给予限期整改、缓期校验、降低医院等级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医疗机构登记机关还要主动揭短,每年两次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积分情况,引导群众安全就医。
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不仅要对不良执业行为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医疗机构更要加大处罚力度。甘肃省规定,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没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隐瞒、缓报、谎报造成不良后果;违反医院消毒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医疗机构内感染性疾病暴发、传播等17项不良执业行为每次记10分。发生一级或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有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发生不良影响医德医风事件,工作人员吃拿卡要或收受红包、不当得利等14项不良执业行为每次记8分。未按规定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按规定组织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等20项不良执业行为每次记6分。未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诊疗科目、诊疗时间等进行公开;擅自提高收费价格、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14项不良执业行为每次记2分。
不良积分月、季、年累计达到5分、10分、40分者限期整改;累计达到10分、20分、60分者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累计达到15分、40分、80分者,给予缓期校验并限期整改;累计达到20分、60分、100分者,降低医院等级并注销相应执业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甘肃省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达到24分时,医疗机构登记机关及时将该机构的积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有人事处分权的主管机关,并建议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督促其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