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左起分别为王乐、刘涛、梁静。常鸣摄(图片来源:法制日报)
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今天,经济适用房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首选,这也给骗子们创造了可乘之机。年仅25岁的北京女孩梁静就是利用签订虚假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定金合同或订立虚假的口头购房协议,骗取了高达1240余万元的定金和房款。今天上午,梁静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
梁静,1983年出生,曾经在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前期策划部工作过,对房屋买卖的各个环节都颇为了解。利用自己的这点专业“优势”,2006年至2008年之间,她假冒某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虚构了出售经济适用房的事实,以地产公司项目部的名义,直接或通过他人先后与多名被害人签订了虚假的《北京市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北京市经济适用房购买定金合同》,或者干脆就订立虚假的口头购房协议,骗取定金和房款共计人民币1240余万元。梁静的骗局并非无懈可击,但相关的单位和购房人却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始终不明真相,而且还“入住”了根本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房。
除梁静外,另外两个80后也卷入此案。其中,与梁静同岁的王乐是梁静的男友,他在明知梁静已经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羁押的情况下,仍然将梁静用赃款购买的轿车进行转移和藏匿,还从梁静的银行卡内支取了赃款人民币4万元进行挥霍。上述款、物共价值人民币79.7万元。
1982年出生的刘涛则是梁静的“搭档”,他在梁静的指使下,多次冒充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为梁静骗取购房款提供帮助。
根据上述事实,法院认定梁静和刘涛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而王乐的行为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均应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