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根香烟逛商场,有可能被拘留5天。河南出台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吸烟拘留5天。此外,违反消防法规的7项行为都要被拘留。(《河南商报》)
吸烟也要受处罚?其实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去年2月3日,陪朋友在乌鲁木齐商贸城购物的张某因为抽了根烟,被行政拘留5天,今年5月9日,湖南株洲市民吴某在芦淞区淞北市场二楼楼梯间抽烟,因屡劝不止且态度恶劣,被当地派出所拘留10日。尤其新修订的《消防法》有这样的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规定一出,全国的“禁烟”运动更加有法可依了,而不久前就有重庆某人因在商场吸烟被拘留5日。
虽然“禁烟”运动暂时没有象整治酒后驾车那样大张旗鼓,但笔者预测不久全国也将上演一场大规模的“禁烟”运动,全国各地对此要动真格儿了。在公共场所吸烟、闯红灯、酒后驾车等说起来都是个人的事情,我们自觉就可以了,犯不着拿法律说事儿,但因为这些与他人健康安全密切相关,如果某些人不具有自我规范的意识又没有强制规范的话,到头来就难免会给社会及个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在公共场所我们经常看到“严禁吸烟”的提示语,可就有些人熟视无睹,吸烟者并不鲜见。对于烟民,吸烟对个人身体健康危害很大,害处多多,对于不吸烟的人危害也是不小,如果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在商场这类公共场所吸烟,更是极具风险的违法行为,自然应该受到惩罚。可虽然有法了,国家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但也无法阻止很多烟民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照样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其他人被动吸烟忍气吞声。为何?有法不执法!所以“禁烟”首先加强执法,必要时过硬执行,要使执法常态化。
河南省出台商场禁烟规定,很多市民都表示支持,但对相关部门如何操作提出质疑。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肯定会得到执行,消防部门会突击检查全省商场,一旦发现抽烟者,将在取证后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这种做法很积极,但消防没有专门的力量去查处,人单力薄、查处困难问题依旧存在,针对这个问题,就需要全社会一起解决。
其实在公共场所,维护场所的良好环境是每个人的义务,禁止公共场所吸烟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河南方面有关负责人就倡议市民一起执法:“发现抽烟者,您也可以‘执法’。”同时表示若市民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遇上吸烟者,可先用手机摄像取证,并上前劝阻。若对方继续吸烟,甚至出言辱骂、动手打人,可打110或119报警,也可直接将其扭送派出所,执法部门将对其从重处罚。这就是警民合作,一起惩治公共场所吸烟者良好做法,也是一个良好的信号:公共场所的文明环境,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笔者认为禁烟之路岁“其修远也”,但有了人民的“汪洋大海”,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就指日可待。同时也希望广大烟民烟瘾再大,也别在危险场所吸烟,因为你手中的烟头,可能就是“危险”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