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控烟,是一个很严肃的世界性话题。很多案例要求,控烟不光要借助其他法规的一些外力,更应修炼内功,从控烟条例的规范性、统一性以及专业性上下功夫。
8月29日,一名56岁的湖北男子因在重庆某批发市场楼梯口抽烟,被处以5天拘留。有人认为抽根烟就拘留,有些处罚过重。对此,当地消防部门解释说,摊主知法犯法应重处。
其实,新《消防法》有规定,在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可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5天以下拘留。可见拘留在公共场所吸烟者是有法可依的。但公众仍有质疑,这种质疑看来更似公众对政府控烟不力的焦虑。
客观的讲,一些地方政府制定的控烟条例,从监管到处罚,内容不可谓不全面。比如,杭州市人大近日就通过《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其中明确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违者最高可罚款2000元。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可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我们对这些控烟条例的威力保持着谨慎的观望。在新《消防法》的对比下,在税收和GDP的双重压迫下,控烟条例只能眼睁睁的被地方政府打扮成烟草企业的“压寨夫人”,以换取烟草行业对经济的贡献。
从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卫生部门公布的由于吸烟引起各种疾病的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据,到每年因吸烟引发火灾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吸烟的害处是不言而喻的。这种前提下,不管是重庆市控烟的拘留手法,还是杭州市控烟的身份验证法,其本意都是为了通过控烟来维护公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但面对各地五花八门的控烟手段,烟草依然大摇大摆的触雷犯规,确实令人反思。有人说,这是烟民们烟瘾太大,无可救药了。实际上,这些表面威力无比的控烟重拳,却是充满着太极拳的味道。尤其是烟草行业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让一些地方政府欲罢不能,甚至不惜放弃维护公众生命利益中的职责和义务。
从上海世界博览局拒烟,到各地对未成年人禁烟,再到公共场合的禁烟,很多条例的出现更像是兵来将挡的应付策略。这种被动的禁烟和控烟,自然就无法做到权威和公正了。控烟不能总靠消防之类专项整顿,要想保证控烟的效果,必须要有严格和规范的控烟制度保障。
在短时间内,无法指望公众自觉戒烟的情况下,从国家层面,制定一套涉及公共场所以及未成年人多方面的控烟条例,统一各地杂乱无章的控烟乱象,剥离寄生在烟草行业上的权钱渴望,或许可以让控烟从无序中逐渐走上规范,进而使控烟成为一项长期的、规范的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