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9月11日电 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四川未兑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正加紧推进工作,力争按照四川省相关要求,在9月30日前实现足额兑现,或兑现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对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作出具体安排。
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四川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6.73亿元,对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按财力分类分档给予补助,省级补助资金总量达中央补助额的3.4倍。由此,中央、四川省对四川各地补助总额达34.62亿元。
经初步汇总,截至9月8日,在四川全省21个市(州)本级中,除资阳市本级无义务教育教师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全部兑现的已有4个、部分兑现的有9个、暂未兑现的有7个。在183个县(市、区)中(不含卧龙特区),全部兑现的已有20个、部分兑现的有85个、暂未兑现的有78个。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自贡市财政已专项安排937万元用于市本级直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1208名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1月至9月绩效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各区县也将在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的兑现工作。
目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已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审批汇总工作,州属义务教育学校在职661名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302名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已全部拨付到账,各县正抓紧组织实施。此外,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已全部兑现到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此前联合制定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