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中纪委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缜密编织一张让人不能、不敢、不想、也不必腐败的“天网”,将中国“防腐”制度建设推上了一个新高地。
在陕西,这张防腐的网也在被各级监察机构密密织就。2009年年初省纪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推行“五项制度”,带动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五项制度分别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县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随着五项制度的出台,各地制度创新工作也风起云涌。
宝鸡,一把手末位表态。
安康,“五书两册”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知书、告知书、建议书、报告书和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纪实手册、落实责任制工作台账管理册。
蓝田,“七禁”规定:禁赌、禁酒、禁奢侈、禁公款旅游、一年内禁购买公务用车、禁走读、禁逆向调动。
灞桥区,重大公共项目全程监督。
兴平,落实“三帮”责任制……
所有这些“迹象”都在鲜明地指向这样的信号,中国反腐败的策略正在悄然发生转移,在多年强调“思想反腐”基础上,尽快研究建立包括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在内的完备法律体系,已经成为新时期遏制腐败蔓延的重点。
唯有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轨,唯有通过“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纠错机制、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严厉的问责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张“网”织得更密、更细,方能让中国式反腐“渐入佳境”,叫好更叫座。
“中国式阳光法案”直逼腐败实质
许多人还清晰地记得,2007年6月28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庞的妻儿早在他大权独揽的时候,于2002年就移民加拿大了,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对“裸体做官”的热议,不少人建议政府应深入反腐,彻查这些官员,也有人认为除此以外,更应该从根源上杜绝官员腐败。
壁虎有一个奇异的功能,就是在遇到危险之时能立即截断一段尾巴而逃离现场。某些贪官早早的就将妻儿送到国外,孑然一人在国内做官。这类贪官走的是“分步出逃法”——先以种种“合理的”名目,将妻子儿女弄出境外,然后暗渡陈仓,将巨额国有资产非法转移出境,以解决一家老小的后顾之忧,贪官自己则暂时留在国内以掩人耳目,一旦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抽身外逃,溜之大吉。这类贪官姑且称作“壁虎贪官”。
庞家钰之所以“裸体做官”,是因为想最大限度保有他贪污来的财产。可见揽权聚财是腐败的原生动力,贪官拥有多处房产成为诸多腐败案的相似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