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0月19日电 记者从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了解到,经过数届的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已搭建起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平台,特别是《货物贸易协议》实施四年来,博览会已成为降税商品的最佳交易平台之一。
《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简称《货物贸易协议》)于2004年11月签署,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2005年7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开始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
为配合《货物贸易协议》实施后的大规模降税,中国-东盟博览会把参展商品集中到中国与东盟互补性强、成交活跃的行业,同时突出降税商品。
“东盟客商希望通过博览会熟悉中国和东盟其他国家的市场,搜集经贸信息;中国企业则希望在博览会上结识贸易伙伴,拓宽经营业务。”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秘书长郑军健说。
郑军健介绍说,由于中国-东盟博览会向全球开放,自贸区以外的企业,如果在博览会上有贸易合作项目,也可采取在广西注册投资办厂或合资入股的方式申请原产地证,其产品同样享受降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