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9日电(记者 邹伟)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公安部相关会议上获悉,公安部决定将原定10月15日结束的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延续至12月底。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议上表示,鉴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公安部决定将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延续至12月底。在下一步的专项行动中,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不松劲,做到六个“进一步”。
这六个“进一步”分别为:进一步加大酒后驾驶整治的力度,巩固大城市整治的成果,并向中小城市和城乡接合部延伸;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支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务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对酒后驾驶违法与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和个人不良信用制度挂钩进行探索;进一步提高打击酒后驾驶的能力,继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加大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推动有条件的市、县建立具有法定资质的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宣传沟通机制;进一步带动对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据介绍,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10月15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2.2万起,其中醉酒驾驶1.9万起,罚款处罚12.2万人次,暂扣驾驶证10.8万本,行政拘留1.7万人次,因酒后驾驶导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5%、38%。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在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如强化部门联动,创新方法手段,加强常态管理及宣传引导等;同时,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四个一律”没有得到严格落实,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还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