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安徽省某贫困县采访时,县外宣办王主任告诉记者这样一个事例:他所在的贫困县近年来为了招商引资,在县城周围占用农田建设开发区,但有些土地未批先用。去年7月,北京某媒体来了两名记者对此进行采访。县领导闻讯要求宣传部门"无论如何要把火灭了",否则将影响全县的经济建设。
王主任接此重任后,对记者热情接待,由于县里拿不出开发区占用土地的批件,前来采访的记者表示要就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进行曝光。王主任再三请求能否不报道。那两名记者提出县里拿5万元,他们带给报社领导"通融通融"。王主任说县里很穷,能否给2万元,对方开价最少3万元。王主任只得答应,说先给1万元,等事情办好后再给2万元。那两名记者带着1万元回了北京。几天后,一名记者发短信给王主任,说地方没有按时把剩下的2万元汇过去,让他在领导面前很没面子,为此领导很生气,要求实事求是地发稿。王主任得此消息后立即向领导汇报,领导无辙,决定还是给报社3万元,但要对方开发票。王主任经过多次交涉,对方答应给该县做半个版的正面宣传,给了3万元的发票,还让王主任自己留下5000元作为辛苦费。于是王主任亲自主笔,写了一篇对该县开发区大加赞誉的文章并配发图片,该报全文照登。但那5000元王主任没敢拿,而是交给了县报社作为办公经费。为了防止那两名记者以后找麻烦,王主任至今还保留着当初的手机信息。
"现在一些媒体或记者不仅热衷于炒负面新闻,还互通信息,进行所谓的资源共享,一旦出了事,他们轮番前来采访,不少就是为了拉广告或牟取私利。特别是在每年报刊发行前,一些媒体更是找点事情,打电话变相要挟,希望能征订他们的报纸。如果不订,说不定哪天就会被他们找件事情炒作。而如果都订,穷县财政实在难以负担。我现在北京和省会来的电话都不敢接,一般都是要求征订报纸或拉广告的。"王主任说。
安徽省某县委宣传部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县里发生了一起农户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一死两伤。当时,上级安监部门已经进行了调查处理。北京一家网站驻合肥办事处的两名工作人员来此,表示要对这起事件进行报道。经查,这家网站并无上级主管部门,也没有备案批号。向省网宣办汇报后,因该网站服务器不在安徽,无法关闭。为了减少县里的负面报道,他只得到该网站去求情。经过两天交涉,最后网站办事处负责人提出要县里买他们的"安全生产案例光盘",每盘2000元。经讨价还价,最后他只得买了10盘。"虽然这是家不合法的网站,但其刊登了负面新闻,传播是无边界的,因此不得不防。"他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