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负担必须做到公平合理。例如公粮负担、支援前线以及其他种种人力、财力的动员等,绝对不能因为地主富农不能负担就通通加在中农身上。这是中农最害怕的,也是不正确的。对贫雇农在负担上适当照顾是必要的,但也不能与中农相差太远,而且一切负担的分配,最后应在包括全体农民在内的农会上讨论通过。
只要成分不定错,不侵犯中农利益,吸收中农参加工作,负担又公平,平日对中农又能加以体贴,经常给以教育,那一定能把全体中农很好地团结起来。这样,就是合乎共产主义的原则。领导机关要经常注意,时时刻刻加以检查,如发现有侵犯中农利益,排斥中农的倾向,就必须坚决加以纠正。这种纠正必须是公开的纠正,必须使一切人都知道,应当在报纸上发表。
三对地主富农斗争的方法
在经济上把地主当作一个阶级来消灭,这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是一场恶战。地主阶级在政治上被打倒以后,在经济上尽量设法保存力量,时时刻刻企图复辟。地主富农想尽办法钻到政府和党里面来,把自己女儿嫁给干部,收买狗腿子和坏干部、坏党员。你说要组织贫农团及农会进行土改,他们也可以组织一些假贫农团、假农会,实行假没收、假分配,也开大会“斗地主富农”,用这些办法,达到保存土地财产的目的。所以,贯彻土地改革,是需要很细致的很艺术的领导,要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才能把封建阶级消灭,绝不能用简单而性急的方法去进行。晋绥和陕甘宁两区,想在今年春耕前把全部老区、半老区的土改工作做好,这是不容易办到的。若能在两年至三年内把整个区域的土改工作做得彻底,而且把党和政府也改造好,建立起新的民主作风来,那就很好了。
消灭地主阶级,消灭封建制度,主要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粮食、耕畜、农具等财产,及征收富农多余部分的财产分给农民,而其中最基本的是分配土地。不要在搞地财上耽误很多时间,不要将没收地主的浮财堆了很久不去分配,以致妨碍分配土地这一主要环节,如象现在有些地方做的那样。在交通发达工商业发展的地方,地主把现款投资于工商业比之埋在地下为有利。所以一九三三年时江西等地搞土地革命,并没有把搞地财看得很重要。在交通不便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地财可能要多些,若能用适当办法不搞死人命能搞出地财来,那在帮助农民解决耕牛、农具、种子困难上有很大好处。但不要钻在搞地财里面,而延搁了浮财与土地的分配,以致妨碍群众的生产。地财可以慢慢地去搞,同时也不能单靠搞地财来解决农民的困难。政府应举行农贷,帮助农民解决分地后的困难。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为着解放对农村生产力的束缚,使农业经济有大发展的机会,所以土地平分后要号召农民勤劳生产,改良农业技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求得农民自己生活上的改善,求得民主政府与人民解放军有足够的公粮以利于战胜反动派,并求得日益增多的当作商品出卖的粮食及原料,使城市人民与工业获得足够的农业产品。
现在许多地方斗争地主富农的方法是不适当的。对富农和地主用一样的方法去斗,甚至要打死一些人,对地主甚至对富农一律用扫地出门的办法等。打下地主的威风是必要的,但并不要对每个地主富农用一样的方法去斗。首先对富农与对地主的斗争应有区别。《中国土地法大纲》上规定废除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没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产及其他财产。对富农除土地一同平分外,只是征收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即征收其多于一般中农的财产,并非全部没收。把富农如同地主一样去斗,不但是混淆了上述区别,更重要的是可能引起中农的恐惧与动摇。因为中农是介乎富农与贫农之间的阶层,在没有其他更好的发展道路的时候,他们总想发展到富农的地位。如果过火地打击了富农,是可以引起中农惧怕的。因此,我们必须把地主与富农分别开来。
以后对富农只能采取征收其多余财产的办法,不能没收其全部财产、房屋,更不应用扫地出门的办法去对付一般富农。搞富农地财也不能如搞地主地财一样,因富农自己是参加劳动的,他的积蓄的一部分是自己劳动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