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成为了“攀比”对象
在广东省的实地采访中,记者发现造成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推进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认为这种改革方案是不够恰当的,出现了一个很不好的结果:把公务员孤立起来了。”广东省社科院人口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公务员现在是一马当先、一花独秀。因为公务员的待遇原来就比企业的高很多,现在又把事业单位跟企业阶层放到一起,这三个阶层更加无法走到一起了。
“最高的这个公务员阶层和后面两个阶层(事业人员与企业人员)相差更远。我觉得,这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不恰当的。”郑梓桢强调,“因为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果,应该惠及全体公民,也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收入应该得到提高。”
对于改革争论的焦点,程恩富认为,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最终是要缩小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三者之间的待遇差距,实行三者联动。如果三者不能联动的话,这种改革制度推行起来肯定有阻力的。因为这些改革有“参照物”,就是国家公务员。
汪玉凯表示,现在人保部应把国家公务员的养老保障、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三者统筹来考虑,整体来谋划,要找到大体能够相对平衡的点。
“如果公务员的养老保障水平比较高,而企、事业单位的这两个社会阶层,包括工人、知识分子、高级知识分子,只能拿到一、两千,两三千块钱的收入的话,我觉得我们的改革方案是不是要考虑征求更多人的意见。”郑梓桢指出。
记者在广东省采访时了解到,许多高校教师认为:对试点方案这样的大事,事先却几乎没有向社会征求意见,改革的直接利害相关人也没有获得对改革方案发表意见的机会,觉得很难理解。
有关专家指出,由于制定过程缺乏公开透明、没有广泛征求意见等,极有可能带来种种隐患或可操作性较差等问题。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但将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的内容,显然与《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不符。”
在广东采访期间,记者试图联系广东省及广州市人保部门进行采访,但均被婉言拒绝,称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不便接受采访。随后,记者联系其他有关部门时,钧被告知“不了解情况”。
事业单位分类事关“改革成败”
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
据有关专家介绍,作为广东省第一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试点城市,深圳市早在2006年7月就启动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然而,由于对分类归属、工资薪级、退休待遇等问题持不同意见,自2006年年底起,深圳市一些被改制事业单位的员工不断上访、怠工、怠课,或签名讨要加班费及社保费等。基于此种情形,一些深圳的区属事业单位迟迟不愿启动分类改革。
广州市的情况也不乐观。据知情人士介绍,相关部门在去年底曾向广州市各高校下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批征求意见,基本思路是高中和大学被划为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则被划为公益类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九年义务制学校倾向于向行政类靠拢,高等教育学校大方向是进社保。也就是说,小学、初中老师的退休金可维持原有水平;高中、大学老师退休后可能要到社保机构领退休金,比起现在将显著下降,因而遭到许多高校教师的激烈反对。
其实,在此之前,为推进改革试点,广东省的部分地市已经对事业单位先期进行了分类。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广州市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可能会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等;第二类是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电视台、社科院等单位,该类单位将实行事业体制,由政府重点扶持;第三类是其他艺术院团,放映、演出、文化发行、电视剧和娱乐节目制作等经营性文化单位,要逐步进行转企改革,面向市场。
“目前,佛山市在养老金制度改革方面还是比较顺利,没有出现较大阻力。”中共佛山市委宣传部长叶志荣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佛山市对行政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对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逐步转为企业;对公益类事业单位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强化公益属性。
据叶志荣介绍,2008年9月,经过深入调查和征求意见,佛山市出台了《关于佛山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实施分类改革。即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型,实施不同的改革方式和措施。
前不久,人保部副部长胡晓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事业单位的分类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现在分类正在进行,也是试点的首要任务之一。
实际上,早在十七届二中全会上,就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对事业单位的分类作出了原则规定:即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即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活动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据有关人士介绍,从1994年开始,广东很多事业单位就已经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目前,还未纳入的主要是公益性较强的学校及医院两大块。由于具体情况的差别,其养老保险如何改革,首先要进行科学而明确的分类,这是改革的前提与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