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监督
评定干部,权由民用
“过去一些群众对个别干部看不顺、不服气,心里有想法,手中没办法,通过民主评定,现在群众能决定干部能不能上,该不该下。”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这样评价干部民主评定。
对村(社区)干部工作的评定,长沙实行村(居)民民主评议和乡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考核过程中,注重群众满意度的测评,由考核组组织村(社区)班子及其成员向村(居)民代表述职,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示,评议结果与补贴(工资)和奖惩直接挂钩。对评议不合格的村(社区)干部,是村(社区)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居)委会成员的,要求其辞职,不辞职的依法罢免。
望城县黄金乡有一女村支部书记在去年民主评议时,32票中有7票投了不称职,起初她还感到有些委屈,后来通过乡纪委一起帮助找原因,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与村民沟通,今年上半年评议时,不称职票没再出现。
开福区建湘新村社区主任李晓庆说:“过去干得好不好,领导说了算;现在干得好不好,居民说了算。居民满意度测评直接行使了对我们的监督权,测评结果不仅和我们的经济待遇相关,也关系到我们能否享受市委给我们的倾斜政策。”今年以来,长沙市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基层干部的激励措施:通过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择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今年全市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提拔了26名优秀干部担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李晓庆就是其中一员。
群众的监督推动了基层自治水平的提升,望城县、浏阳市、开福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长沙市被评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
陈润儿认为,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民主建设促进民生改善,按照这条思路,长沙基层民主建设走到了今天,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实践过程。实践证明:民主要先从党内开始实践、从基层开始探索、从制度开始入手。只有通过民主的方式,才能集中群众的智慧,凝聚集体的力量。
□延伸阅读
十七大报告关于基层民主的论述
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