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改变这一局面,今年5月13日,莲湖区法院成立了全国首家城管执法巡回法庭,配备了专门的审判人员,集中受理莲湖区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的非诉案件移交执行工作。
“把执行工作交给法院,厘清了我们的权力界限,不与行政相对人直接发生经济关系,对法院的处罚他们往往更心服口服。”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牛恺分析一语中的。
在这样的思路下,城管执法人员仅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又不履行的,执法部门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法院合作后,我们只需要两人一组向当事人下达法律文书,强制执行工作交由法院去做,避免了城管队员与行政相对人的正面冲突,可以较好地改变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牛恺介绍,9月2日,巡回法庭第一次对当事人进行了强制传唤。截至目前,巡回法庭共受理莲湖区城管执法局非诉执行案件210件,已审查执结205件,执行案款12万余元。
“根据法律规定,我们面对一个劝解不听的长期出店占道行为可以按最高3000元的额度连续下达处罚决定书,对延期不履行处罚义务的,每天还要加收3%的滞纳金。”城管执法巡回法庭负责人翟俊杰认为,“违法成本成倍增加,会使绝大多数人不敢再违反相关规定,更会让周围的潜在违法者自觉消除违法的念头。”
执法程序不打折,取消罚款票据杜绝乱作为
“标准化执法”的提出与试行,最早也是在西安市莲湖区城管执法局。局长牛恺说,一件小事促使他们下决心进行变革:
2008年底,位于西关正街的一家商铺正在店外张贴宣传品,正在附近巡查的城管队员发现后,就直接将宣传品撕毁了。没想到这一举动惹恼了店家,围观群众也纷纷加入指责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