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放手不撒手”
“费随事转、权随责走”,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购买服务
政府放手了,政府的民生工作如何顺利在基层落地生根?
“政府要善于政策引导。”葛为平举例说,以前农村安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政府贴钱不少,还落得一身埋怨。现在决定权交给村里,政府以补贴方式引导。这样一来,政府花同样的钱,效果却大不一样。以双凤镇为例,9个村已有6个安装完毕,另3个村正在安装。葛为平感叹:速度之快,以前想都不敢想。放手不撒手,太仓还另辟蹊径,闯出了一条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之路。政府各部门着手清理并废止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签订的行政责任书,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改签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协议书。今年5月10日,太仓市卫生局与市城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书》。根据协议,双方明确了卫生服务的项目内容、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以及经费支付等一系列事项。
6月18日,太仓市社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与沙溪岳星村委会签订《委托管理(服务)协议书》,明确在村里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其办公设施、业务经费、人员经费全部由管理中心承担。
随着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过去常见的政府无偿占用基层自治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的现象,在太仓正在减少。顾潇军介绍,太仓市正在酝酿镇政府年度“一揽子契约服务”的运作机制,初步考虑由各镇政府年初列出一年内需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的事项,以年度“一揽子”契约形式,将责、权、利“打包”落实到基层自治组织。通过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协调运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承接政府民生工作的能力,不但不会减弱,反而会不断增强。
探索仍在继续也更艰巨
希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法律法规上给予固化和细化
太仓探索“衔接互动”,遭遇了这样一个怪圈。大家都说探索意义重大,可一旦要动自己的“奶酪”,还是有人心不甘、情不愿。表现较为典型的是政府“权力清单”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利清单”工作进展不理想。
为什么厘清权力这么难?据了解,3年前该市民政局就曾出台文件,要求延伸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工作实行“准入制”,要经过民政局审核把关。可至今没有哪一个部门提出过审核申请,工作却一股脑地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推。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分析个中原因:部门利益是关键!工作经费大多由市财政拨付给局委办,而局委办把工作交给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往往只象征性地给点费用,大部分钱被“节省”下来。
政府购买服务,中央有关文件说了不少,但究竟哪些工作该政府购买,哪些该基层自治组织自主解决,其“界限”在哪?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太仓的探索者迫切希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能在法律法规上给予固化和细化。
“方向对头,困难越大,说明探索的价值越大。”采访结束时,太仓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探索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市委市政府决心已定:竭力往前推!
太仓的探索,值得期待。 (记者黄庆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