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天联合出台《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对机关干部的作风问题进行严格的制度约束。省监察厅副厅长张战英表示,问责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对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施政行为,推动干部作风转变都具有重要作用。
今年2月起,河北强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十个严禁”,为使问责追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河北省直四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办法》,对实行问责的具体情形、问责对象、问责主体、问责程序、问责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截至11月中旬,河北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已累计查处违纪违规案件969起,共有968名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