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根据1997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是货币政策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在国家宏观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公开市场业务、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贷款、利率政策、汇率政策。
【历年货币政策】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应对当时的严峻经济形势,中国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1998年至2002年,中国面临通缩压力,那时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是增加货币供应量。
2003年以来,面对经济中出现的贷款、投资、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等新变化,稳健的货币政策内涵开始发生变化,适当紧缩银根,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
2007年6月1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货币政策开始“稳中适度从紧”。
2007年12月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2008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定为“两个防止”: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会议要求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
2008年7月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内通胀压力减缓等情况,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宏观调控措施,连续三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划的约束,并引导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总量。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根据世界经济金融危机日趋严峻的形势,要求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
2009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指出要继续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就当前全国财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时指出,要继续坚定不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此间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09年第二季度)》指出,下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定不移地继续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国内外经济走势和价格变化,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动态微调。
2009年12月5日至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要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把握好货币信贷增长速度,加大信贷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要积极扩大直接融资,引导和规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央行:2010年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2010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10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
2010年7月初,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二季度例会提出,下半年要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和重点。
2010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2010年9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称,下阶段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