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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9月25日电 题:“补砖头”弊端凸显“补人头”化繁为简——陕西渭南探索保障性住房货币直补新模式调查
记者李勇、石志勇
为更加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同时规避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等弊端,陕西省渭南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经济适用房货币直接补贴新模式,将保障性住房从过去的“补砖头”变为现在的“补人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两大因素催生新模式
渭南市地处关中平原东部,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房价也出现了快速上涨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广大低收入困难群众顺利买上房子,成为渭南市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
据渭南市城建局局长陈双牛介绍,截至2010年上半年,渭南市区的商品房均价为每平方米2870元。虽然这一价格从整体上看还处于市民可承受范围内,但对于广大低收入困难群体来说无疑是一个较高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应主动为他们分忧解难,采取合适方法化解买房难问题。
除了困难群体买房难问题日益凸显的因素外,现行保障性住房分配领域存在的弊端,也是渭南市下决心探索保障性住房补贴新模式的原因。
渭南市市长徐新荣说,现行的经济适用房采取的是实物分配形式,虽然也能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但在分配过程中暗箱操作、冒名顶替等现象难以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渭南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推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接补贴新模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由供应经济适用房改为给予适当货币补贴,力求将“复杂问题简单化,实物分配货币化”。
稳妥推进直补改革
保障性住房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一举一动都必须格外谨慎。据渭南市房改办主任刘兴旺介绍,在探索建立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新模式的过程中,渭南市有关部门对整个直补制度进行了精心设计,力求积极稳妥推进这一新模式。
在补贴对象上,渭南市规定必须为具有渭南市城区常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无房住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城区居民。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可凭相关证明到渭南市房改办递交申请,在通过审查后即可成为补贴候选对象。
在补贴标准上,渭南市有关部门初步确定经济适用房出售价格与商品房均价的差距在每平方米300元左右,据此确定2009年每户补贴标准为3万元,以后还将根据物价上涨指数每年更新一次补贴标准。
为确保补贴过程的公正公开,渭南市规定成为直补对象需经过三次公示。在申请人递交申请后,渭南市房改办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居住区进行一榜公示。一榜公示没有问题后,还需在渭南市政务大厅进行二榜公示。通过二榜公示后,采取摇号的办法产生补贴对象候选人,最后还需在当地媒体上进行三榜公示,如无问题才能正式成为直补对象。
在补贴方式上,为避免补贴对象将资金用于他处,渭南市规定补贴资金不发放给购房者本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成为直补对象后,可到商品房市场自由选房,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凭合同到市房改办开具补贴证明,然后到开发商处凭证明核减相应现金后补足余款买房,核减的补贴资金由市房改办与开发商结清。
直补模式收效明显
为了解决补贴资金的来源问题,渭南市决定每年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补贴。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2009年渭南市拿出3000多万元,按照每户3万元的标准,共为1116户困难家庭发放了经济适用房补贴。
陈双牛说,经济适用房直补模式的建立,有效解决了过去实物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过去由于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低,导致出售价格也比商品房低,成为许多人眼中的“香饽饽”。作为主管部门领导,在分配经济适用房时往往面临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要房压力。现在改为货币补贴,冒领补贴资金是性质十分严重的问题,一些想暗箱操作的人慑于党纪国法不敢染指,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领域的公正性。
徐新荣认为,采取货币直补政策的一大好处是方便了中低收入群众。过去由于成本控制等原因,经济适用房有不少建在比较偏僻的地带,困难群众买了房以后往往面临生活不便的问题。与此同时,一些群众由于工作地点的原因,买房后经常出现“东城上班,西城居住”的情形。实行货币直补后,群众可根据自己需要自由就近选房,避免了生活不便、来回奔波等困难。
陈双牛说,在直补政策推行之初,许多人担心大批补贴对象进入商品房市场,会间接推高渭南市的房价。实际上渭南市直补政策是分批进行的,每年补贴对象在全市购房者只占少数,不会对房价产生实质性影响。2010年,渭南市还将对2000户左右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货币直补,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这一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让它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