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江苏:提速政府效能
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而对群众或企事业单位来说,则意味着少跑冤枉路,办事效率大幅提高。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刘巍巍
2010年3月1日,李俊毅从江苏省外经贸厅办公室主任改任省商务厅服贸处处长。上任新岗位后,他率先围绕大市场建设在省内调研、到省外取经。调研发现,江苏省内年交易额超亿元的大市场有530多个,但这些大市场主要做内贸,出口只占5%左右,再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不少市场管理部门表示,不是他们不想做外销,而是不知道怎么做。因为内外贸管理体制的分割,大市场国际化事实上成为管理的盲区。”
“机构调整后,内外贸整合,以前分别由经贸委和外经贸厅管理的内贸、外贸,现在统一由商务厅管理,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和服务贸易处既分工又合作,一个在前主管市场建设规划、培育,一个负责市场进一步发展特别是国际化发展,无论拓展大市场发展的空间,还是培育外贸新增长点,都非常有利。”在李俊毅看来,机构改革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使一些以前无法涉及的领域开始进入了工作视野。
而他的经历仅是江苏大部门制改革中的一例。
2010年4月2日,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至此,江苏省省级和13个省辖市大部门制机构改革全部完成。本刊记者在追踪采访中发现,时近一年,优化、责任和效率成为江苏“大部门制”改革的三大关键词,政府效能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一个没有增加,两个未突破
没有增加一个行政编制,人员编制未突破改革前的总量规模,机构设置未突破中央批准的限额。这“一个没有增加、两个未突破”,鲜明地勾勒出了江苏政府机构精简优化,职能部门只减不增的图景。
2009年7月,《江苏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省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7个。改革方案7月部署实施,10月底基本完成。
时任江苏省省长的罗志军表示,这次改革既有中央的规定动作,也有江苏的自选动作。江苏改革方案主要原则有四:一是上下衔接。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相衔接。二是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部分机构根据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设置,构建适应地区发展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权责一致。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合理划分和界定各部门职责分工,在赋予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的责任。四是循序渐进。按照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切实解决当前政府组织机构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本刊记者了解到,江苏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共整合优化11个新部门,如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省信息产业厅,而是合并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建省能源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等等。
在随后的13个省辖市的机构改革中,精简优化原则一以贯之。2010年4月2日,南京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公布。这次改革对南京市政府原有的42个部门进行了重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8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规格为副局级),另有3个局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个数,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26个,实际减少9个正局级机构。徐州大部门制改革后,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9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较原来的45个部门减少了5个。
从“管理某项工作”到“承担某项责任”
据江苏省编办有关人士介绍,江苏省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最大特点在于职能转变。取消、下放、转移、强化,在上述一系列动作之后,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取得明显进步,部门职责关系基本理顺,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
本刊记者了解到,经过本轮机构改革,江苏省政府各部门共取消、下放、转移行政管理事项50项之多,加强宏观调控、住房保障、促进就业、食品安全监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职责80余项,调整部门职责90余项。比如,机构改革中重点考虑了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安全监管,明确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负责,销售流通由工商部门负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以前强调‘管理某项工作’,现在则是‘承担某项责任’”,江苏省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机构改革不仅赋予职能相应权限,更重要的是强化责任意识,共明确部门责任400多项。
在江苏的大部门制改革中,“动静”最大的当属省人事厅和劳动厅合并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组建了省公务员局。各省辖市也对接省政府部门调整。
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都与就业密切相关,过去常发生招聘会“打架”的情况,现在合二为一,招聘信息实现了“并网”,求职者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便捷,市民办理各种涉及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手续也省时省力。
效率优先,着眼民生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过去一件事往往由几个部门共管,导致有权的事情大家抢着管、没权的事情没人管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今,多头管理却管不好的局面得到缓解,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大部门制不是简单地‘合并同类项’,而是在精简机构的同时提高效率。”南京政府机构编制办主任夏小方表示,大部门制改革直接体现了“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通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机构的归并,实现政府运行高效和组织结构优化,从体制层面解决职责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协调与制约机制不健全等影响政府运转效能的深层次问题。对群众或企事业单位来说,意味着少跑冤枉路,办事效率大幅提高。
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江苏政府机构改革着眼民生,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奕介绍,该市最典型的例子是设立了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太湖水面积四分之三在苏州,苏州市的太湖水污染防治、监管压力格外大。新设的苏州市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办公室,改变了原先整个太湖流域水体治理多头管理的局面。该办公室挂牌在苏州市环保局,下设水环境综合规划处和水环境督查应急处两个机构,专职负责太湖水污染防治的统筹规划和监督检查,对全面改善太湖河流和湖体水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强调,大部门制改革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他说,这次改革按照权力阳光运行的要求,改进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与管理,健全办事制度,公开办事依据,简化办事程序,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服务效能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