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文章:云南:大部门制促转变
机构改革并非一味地撤并机构,撤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伍晓阳
“谁来管机场周围禁止放孔明灯和养鸽子?谁来协调民航系统(包括机场、航空公司、油料公司和空管部门等)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云南是一个航空大省,拥有民用机场12个,投入使用的民用机场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云南机场集团年旅客运送量居全国第四位。而随着云南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的实施,云南民航业还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场数量将增加到20个以上。
但是,在交通运输领域,云南省级政府并不具备民航方面的行政职能。“谁来管禁放孔明灯和养鸽子”这样的具体问题正在对云南的机构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云南省编办机关处处长尚敏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当前云南省编办正在开展一个民航机构管理的课题研究,将对完善相关管理体制和机制提出对策建议。随着改革的探索和深化,这些具体问题有待得到明确答复。
“当前云南的政府机构改革已近尾声,其中省政府机构改革在2009年已经完成,州市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比原计划延迟,乐观估计将在2011年2月结束。”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本刊记者。
上下大体对应
原定2009年完成的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实施进度比预计要慢。本刊记者从云南省编办获悉,云南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于2008年9月启动,改革方案当年12月底获得中央批准,是最早被批准的省份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原计划2009年6月完成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延迟到当年下半年才告结束;原定当年底完成的州市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则至少要延迟到今年2月。
“主要是受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转移的影响,比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抗击百年一遇特大干旱,这都是原来意料之外的。”云南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改革进度比原计划要慢一些,但各项改革任务仍在有序推进。已经完成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实现了既定的改革目标任务。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是云南省政府机构改革的突出特点。云南省编办副主任郭华介绍,参照国务院机构设置,云南省对省级政府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整合原来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办、省国防科工办的职责;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整合原来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此外还组建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省卫生厅管理。
在这次改革中,云南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对部分省级机构进行了调整,使机构设置更加合理。
比如,组建由省发改委管理的省能源局,整合了原来省发改委、省经委、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在能源管理方面的职能。撤销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其原来承担的煤炭发展战略、行业规划职责划入省能源局,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的职责划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煤炭安全监管职责划入省安监局。撤销省经济合作办公室,其原来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划入省发改委,滇沪对口帮扶的职责划入省扶贫办,招商引资职责划入省商务厅,在省商务厅下设事业单位性质的招商合作局。将省政府法制办、省粮食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直属机构;省政府研究室由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直属机构等。
改革后,云南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在州市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中,云南坚持职能上下大体对应和体现地方特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大部门制,同时严格政府机构限额管理。”云南省编办地方处处长艾军介绍,云南要求各州市统一设置了民族和宗教工作机构,统一将扶贫办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有的州市还因地制宜设置了一些特色机构,如以普洱茶产业闻名的普洱市设置了茶业局,盛产中药三七的文山州设置了生物资源开发和三七产业局。
艾军告诉本刊记者,由于政府机构数量的限额从上到下逐级减少,各州市和县加大了机构整合的力度,尤其在大文化、大农业等方面。如昆明市组建了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保山市组建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昭通市和西双版纳州组建了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在大农业方面,除了畜牧业较为发达的保山市保留了畜牧兽医局为工作部门外,其他15个州市均将畜牧兽医部门职能整合划入农业局,在农业局加挂畜牧兽医局牌子。
着力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九龙治水,还治不好水”这类俗语批评的是行政管理体制中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多年以来,地方政府对经济活动干预过多,行政成本高、运行效率低、群众办事难等问题饱受诟病。
针对这些问题,云南省编办机关处处长尚敏介绍,在制定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之前,云南省编办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题调研,共梳理出关系国计民生、阻碍经济发展和长期职能交叉、关系不顺的24个突出问题。在部门“三定”(定主要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工作中,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逐一落实各部门职责调整事项,解决职责不顺畅、不适应、不清晰等难点问题。
云南省政府各部门共取消、下放和移交了80余项职责和行政审批事项,新增和加强了116项职责。尚敏分析说,总体上看,省政府各部门在宏观管理和国计民生方面的职能进一步强化,微观干预和行政审批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弱化。
“政府机构改革并非一味地撤并机构,而是根据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等要求,该取消的职能要取消,该削弱的要削弱,但是该加强的职能也要加强。”尚敏告诉本刊记者,云南省政府机构改革实现了三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了省级部门在发展规划、政策法规、能源资源、市场监管、经济分析等方面的职能配置;二是更加注重民生改善,加强了促进就业、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职能配置;三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理顺了政法机关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了依法行政。
通过此次改革,政府各部门职责关系得以理顺,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编办在“三定”工作中,明确了省政府49个部门承担的380多项主要职责,同时对节能减排、经济运行、综合运输体系、食品安全监管、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动漫与网络游戏管理等30余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完善了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制。比如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云南省就明确了由省委农办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分工负责具体实施。
“职能交叉肯定是有的,但比以前少多了。而且在职能交叉的地方,我们明确了一个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尚敏举例说,比如一瓶矿泉水,大肠杆菌超标是归卫生部门管,而大肠杆菌的标准制定则是质监部门管;又比如一条河,水资源保护是环保部门的事,水文是水利部门的事,从河里采砂采矿则归国土部门管。这与其说是职能交叉,不如说是职能关联度较高,有关联但不重叠。
云南省编办副主任郭华介绍,各部门“三定”方案均在省政府电子政务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上公布。结合在全省开展的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各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使机关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履行职责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
部分领域机构改革尚待深化
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云南省这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已临近尾声,但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等领域,政府机构改革仍有待探索和深化。
比如,在综合执法方面,云南有些州市开展了综合执法的探索。如昆明市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还有州市在城建部门成立综合执法机构。据艾军介绍,综合执法机构类似于便民服务中心,不同的是便民服务中心定点提供“一站式”服务,而综合执法机构是主动地走出去执法。这种做法有利于减少群众对执法人员的抵触情绪,但目前没有法律支持。
再如,省药监局变成了省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在州市一级,药监局也划给了卫生局管理,但级别仍然是正处级;在县一级,药监局都属于县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与卫生局是平行关系。也就是说,药监部门在省、州市、县情况都不一样,这种局面今后可能会进一步改革。
此外,在云南州市和县级政府探索的大文化、大农业等领域的大部门制,能否向更高层级的政府机构中推广?尚敏和艾军等人认为,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功能特点,基层政府更有条件探索实行大部门制,比如云南多数州市政府机构限额为32个,中小县的政府机构限额为16个到23个,这就意味着基层政府的机构设置要更精简,一个部门往往要对口上级政府多个部门。但对省级政府来说,推广这样的大部门制有没有必要,仍需深入研究论证。
“机构改革并非一味地撤并机构,撤并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和推动地方发展。”尚敏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