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房产税渐行渐近,关于房产税的一些争议也逐渐升温,成为来京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
疑问一:“租来”的土地为何要交房产税?
按照我国法律,城市土地是国家的,城市居民严格来说都是“租户”。已经交了70年“租金”,再交税是否合适?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解释说,土地出让金的性质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即凭借所有者身份对使用权持有人收取的地租;而房地产税的性质是不动产保有环节上使用权持有人所必须缴纳的法定税负。“一个是‘租’,一个是‘税’,‘租’与‘税’两者是可以合理匹配、并行不悖的,不存在所谓不可克服的‘法理障碍’和‘不能容忍的重复征收’问题。”贾康说。
疑问二:房产税出台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
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在学界引起的另一大争议是: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在国务院并未对这一条例做出修改的情况下,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合法?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认为,随着20多年的经济发展,房产已成为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需要房产税制度根据情况变化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部分城市进行改革试点,有利于改革的稳步进行”。
疑问三:该对哪类房子征房产税?
“我建议居民家庭第一套住房或一定人均标准以下的住房不被房产税覆盖。地方上的试点方案也没有覆盖普通居民住房。如此,商品房的低端保障部分也就被排除在房产税之外。而第二套房(改善房)部分,也可以试点先不全作覆盖。这样,普通老百姓中就可以有很大一部分人群与房产税无关,这比较符合中国国情。”贾康说。
疑问四:房产税能否抑制房价高涨?
贾康认为,开征房产税的作用体现在:它可以增加住房市场中小户型需求比重,可以降低房屋空置率,可使房地产领域的投机行为有所收敛、投资行为有所降温,从而综合起来使房地产市场理性化一些。“目前影响房价的根本原因是地价太高,地价不降,房价无法下降。”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说。
疑问五:房产税能否终结地方政府“土地财政”?
郭松海认为,开征房产税,将房地产流转环节的部分税负转移到保有环节,意义重大。房产税作为地方税,是地方政府重要而稳定的税源,其税收可用于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还可以像许多国家和地区一样将房产税用于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支出。
疑问六:房产税何时全国推行?
“目前在全国推行房产税还面临诸多困难: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划定统一免征面积等标准存在相当难度。第二,房产税实际上实现缩小收入差距的效果极其有限,房产税负担最终是否会转嫁给租房者或首次置业者等“穷人”承担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第三,从整体水平上看,人民并不富裕,征收房产税不利于中产阶级的形成。”全国政协委员杨海坤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