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4日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举行,由大会发言人介绍会议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现场直播本次新闻发布会。
[李肇星]:看法律体系的形成,首先不能简单以法律多少来论,构建法律体系是为了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能够适应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次,不仅要看通过的法律,还要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它们都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同发挥了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
此外,任何时候都必须立足本国国情,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法,我们不立;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要及时制定。对于外国经验,我们既要借鉴,又不能照搬。还要注意把握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关系。并不是所有问题都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能够通过其他调整手段解决的,就没有必要制定法律。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的立法工作将与时俱进,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原则,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做好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和新法的制定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正如吴邦国委员长所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