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声音]
给海洋开发建一道“蓝色屏障”
政协委员姚克建议加快构建海洋环境综合保护体系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教训,我们也要吸取”
浙江在线03月06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浙江省委会主委、浙江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姚克说。
他认为,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使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海洋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
但姚克也认为,作为末端受体的海洋承载污染的形势越来越严峻,构建现代化的海洋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势在必行。
浙江的未来在海洋
浙江一直以来都是资源小省,虽然民营经济发展迅速,但受资源能源限制颇多,尤其是金融危机之后,制造业转型升级在即,浙江经济必须寻找新的增长点,而浙江有长达6500公里的海岸线、2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以及3061个海岛,海洋资源位居全国前列。
“海洋经济是我们省经济新的增长点。”姚克说。
他说,除了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到海洋经济,在十二五规划草案的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专门有一章讲述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海洋经济的发展,不单包括人们熟悉的海洋渔业和运输业,还有海滨旅游、海洋油气和其他科技产业。”他说,特别是海洋油气及其他能源的开发利用,无论对浙江这个能源小省来说,还是对整个国家来说,都至关重要。
海洋污染形势严峻
“当然,海洋不止是开发,还要保护。”姚克说,“去年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导致大面积的水域污染,连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和英国石油公司这样的跨国公司都焦头烂额,别人的教训,我们也要吸取,而且我们国家的海洋环境形势也很严峻。”
他说,《2009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就指出,我国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面积约14.7万平方千米,比上年增加7.3%。
“陆源污染是近岸海域污染的元凶,海洋污染物中有80%以上来自陆源污染。”他说,近年来,临港重化工业带的大规模新建、海岸工程的频繁施工、大规模填海造地和围海养殖、海洋工程开发以及港口航运等的过度、无序,导致我国近海岸大量滨海湿地和生态自修复能力消失,海洋生态逐渐脆弱化。
另外,海洋环境管理的政出多门,海陆管理脱节,导致处置海洋环境突发事件权责不清。环保执法偏“软”,基本上还停留在排污收费、以罚代管等传统惩罚性措施上。环保违法成本大大低于守法成本,促使企业将排污设施充当应付执法检查的“高档摆设”,不足于威慑违法企业。
建立海洋生态补偿机制
他说,由于海洋环境的特殊性,光靠个别省和地区开展保护是不够的,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制。
“所以今年两会,我要向大会提交一提案,建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海洋生态补偿力度,推动蓝色屏障行动。”他说。
首先,鉴于海洋污染物80%以上来自陆源污染,控制和减少陆源污染是改善近岸海域环境状况的根本之策。他建议严厉超强制地控制源头污染,用铁律削减陆源入海污染物,建立切实有效的区域性共同防治污染合作机制,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地方性海洋环保管理规范,有效遏制海洋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第二,建议中央允许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率先进行海洋生态损害补偿试点,进行有益的探索,为推进我国生态补偿立法工作开展和完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积累经验。
“海洋生态损害补偿重点要理清海洋生态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以及补偿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他说,建议对海洋陆源污染、海洋(海岸)工程污染、滨海湿地围垦和围海造地、海洋倾废等行为征收海洋生态补偿金。
他还建议,加强跨海域海洋生态防治合作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化的海洋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
“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虽然暂告段落,但影响远未结束,我们治理一个太湖污染都如此艰难,何况面对浩瀚的海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