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7日电“听说我们附近几个村马上要进行城镇化改造了。不知温总理在报告中,有没有讲到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具体内容?”今天下午,临海市上盘镇如宝村王茂福等村民,特地给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政府有关这方面的政策。
为此,记者专门邀请薛少仙、范谊、张剑星和朱新康四位全国人大代表,“把脉”如何推进城镇化建设。
蓝图美好
记者:今年2月,《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正式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达到72%左右,城镇人口达4100万至4200万。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片城镇繁荣兴盛的美好蓝图。
薛少仙: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我认为,眼下推进城镇化的最佳时机已经到来。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政府财政充裕了,推进城镇化已具备物质条件。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中心镇,符合现代城市发展的趋势。由于大城市不能无限制扩张,推进城镇化,可以缓解很多“大城市病”,比如交通拥堵。同时,对农民来说,可以就近就业,避免大城市里的高生活成本,享受更好的就业、就学、医疗卫生等社会福利待遇。而对农村来说,把农产品加工业等“搬”进城镇,发展适合当地农民消费的第三产业,将促进生产力布局更加合理。另外,推进城镇化加快了土地流转,有利于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
朱新康:对于城镇化建设,我感触良多。2000年,织里仅有1万余人口,通过城镇化建设不断壮大,不断发展,目前已有20余万人。城镇化建设,让织里人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环境变好了,道路变宽了,房子宽敞了,医疗卫生设施改善了。
不要“被上楼”
记者:有群众反映,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有些地方出现了农民“被上楼”的现象。农民过所谓的“城市化生活”,许多自然村被夷为平地。然而,“上楼”农民没有收入来源,生活成本迅速增加,又缺乏社会保障。住房条件表面上改善了,实质上会不会导致“上楼致贫”?
薛少仙: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和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据我所知,现在有些地方的农民由于观念问题,并不愿意做“居民”。在这点上,政府只能尊重农民的意愿,并积极加以引导,绝不能硬来。
张剑星:加快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在保障农民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让他们不受牵绊、自由地到城镇安居乐业,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变。
朱新康:农村变成城市,农民变成市民,并不是建几幢高楼、把村庄改名社区那么简单。如果不切合农村实际,强推强拆,会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有些地方政府盲目推进城镇化,甚至靠卖地来搞建设。这种违背农民真实意愿的“城镇化”,严重威胁着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
要关爱农民工
记者:目前来看,我国城镇化正沿“两条线”同时推进:一条是提高城镇化水平,表现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另一条是提高城镇化质量,表现在农民工逐渐获得居民待遇,享受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范谊:再漂亮的房子,如果没有人,也会失去活力。因此,推进城镇化,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更好的发展、更幸福。眼下,大量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因此加快推进城镇化十分必要。每年春运,政府部门都精神紧绷。主要是由于农民工的家和就业地不在一处。于是逢年过节只能像候鸟一般,千里之外回家与亲人团聚。这不仅增加农民工的负担,也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运营成本。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农民工如果在一个城市有稳定劳动关系,并且居住一定年限,应该成为该城市的一份子。反过来说,农民工为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如果长期处于没有城市户口的尴尬地位,会逐渐被边缘化,甚至可能引发社会问题。因此,政府必须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户籍制度上给予相应的政策,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让他们尽快融入城镇生活。
长远发展需规划
记者: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代表们对此有什么感想?
张剑星:推进城镇化是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符合中国的客观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相辅相成。在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忽视城镇发展规律,超越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承受能力,提出不切实际的城市发展目标,这才是造成社会问题的根源所在。小城镇的规划必须至少超前4至5年,从以人为本,保障改善民生的角度搞城镇化建设。
范谊:推进城镇化,必须运用系统科学的哲学思想方法,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视角,对城镇化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谋划,确定战略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战略途径,规范主体结构和主要模式,调整各种关系,规避风险,调高整体效益,降低风险和成本。把城镇化的定位、过程和结果放置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大局中去认识、把握和谋划,增加系统性,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把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综合代价和重复建设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