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宋鱼水代表。
“婚姻的稳定会带来家庭的幸福,家庭的幸福会带来整个社会的幸福。抓住婚姻建设这样一个最小的家庭单元,我们才能够构建一个最美好的和谐社会。”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宋鱼水代表将关注的目光投向了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和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
婚姻家庭纠纷不断增加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日渐提高,人们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基层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纠纷不断增加。”宋鱼水代表说。
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纠纷4838件。从审判实践来看,各个年龄阶段、各行各业的群体都可能面临婚姻家庭问题:被卷入婚姻家庭纠纷的既有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也有携手生活多年的中年人、进入垂暮之年的老年人;既有普通百姓,也有商界精英、学界泰斗、政界干部。
“有一次,一名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到法院来打离婚官司,当时他就无奈地感慨‘公司好管理、家庭难经营’。”宋鱼水代表说,“走入婚姻之后要学会建设婚姻。婚姻不是一个句号,而是一个逗号,需要用心经营。”
容易转化成为社会问题
“婚姻家庭纠纷如果得不到妥善的化解,家庭问题可能滋长成为群体问题,甚至社会问题。”宋鱼水代表说。
她曾经接触过这样一个案例:男方艳遇第三者后于2003年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法院未判离。一年后,男方再起诉,法院因双方分居达两年以上、感情确已破裂判准离婚,将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2005年4月,女方以物价水平上涨为由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8月,女方到法院申请执行抚养费;12月,男方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2007年,女方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同年6月,男方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0月,女方又到法院请求执行增加抚养费的判决。2009年,男方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房屋。
“短短6年的时间里相继引发了9个案件,到最后依然剪不断、理还乱。这不仅耗费大量的诉讼资源,对当事人来说,更是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煎熬。”宋鱼水代表说,而更让她揪心的,则是婚姻纠纷对于孩子的伤害。“未成年子女正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婚姻家庭关系的不和谐会给子女的生活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
宋鱼水遇到过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都不愿意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为了不让孩子被“抢走”,女方甚至连幼儿园都不让孩子去上。见不到孩子,男方很痛苦。结果有一天,他就采用极端的方式将孩子带走并藏了起来。“这个案件中的孩子太痛苦了。他不能上学,也得不到正常的父母和祖父母的爱。”
建议增设离婚抗辩理由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而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每个社会成员都根植于家庭的土壤,温馨、幸福、和谐的家庭对每个人的生活幸福、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于如何构建和谐的婚姻关系,宋鱼水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根据婚姻法,在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就应当判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但就具体的个案而言,若子女患有重大疾病、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尚未治愈以及正处于中考、高考等关键时期,或者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以及身体残疾,如果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将会对子女或夫妻一方的生活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其结果是有失法律的公正性。”宋鱼水说,因此她建议增设维护特殊群体利益的条款作为离婚的抗辩理由。“可以在婚姻法中规定:离婚对一方当事人或其子女将造成极其严重损害的,法院可以驳回其离婚诉讼请求。”
最近各地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互查”的规定吸引了公众的普遍关注,而之所以出台这样的规定,一个很重要的初衷就是为了应对夫妻任一方离婚时隐瞒或转移财产,保护另一方的权益。对此,作为法官的宋鱼水亦深有体会。“因夫妻之间缺乏信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彼此的房产、存款、股票等财产状况并不知情,离婚时向法院递交大量的银行账号、股票账号等证据线索要求查询,法院调查取证存在着司法资源不足、取证不便利的问题。”
对此,宋鱼水建议建立起统一的家庭财产管理系统。“各银行、房管部门对家庭成员的存款、房产等信息实现共享,为必要时进行个人财产查询提供便利,对于家庭成员隐瞒、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和报告,确保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知情权。”
“但毕竟,法律只是规定夫妻双方应该遵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保证基本的公平体系下的一个方案,真正解决问题还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努力。希望每个家庭有最小的婚姻风险,得到最大的幸福。”在采访的最后,宋鱼水代表给处于婚姻关系中的双方作出了真挚的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