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杨文彦)正在举行的2011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媒体的追问,多与保障房有关。此间代表委员表示,“我国保障房覆盖率还不到8%,我们还有92%的被保障的空间存在,我们保障房建设所面对的任务十分艰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董事长、总裁,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于炼说,2010年是保障房开发力度最大的一年,尽管590万套的任务现在已经完成了370万套,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的保障房覆盖率还不到8%,即使“十二五”期间能如愿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覆盖率也仍然局限在20%。
1000万套保障房 政府决心略见一斑
2011年24日,中央与地方签订保障房“军令状”。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级政府签订了今年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将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
3月5日,温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今年要再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1000万套,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中央财政预算拟安排补助资金1030亿元,比上年增加265亿元。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幅度增加投入。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运营、退出等管理制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保证符合条件的家庭受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代表说,解决吃饭问题之后,住房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今年河北安排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建设规模和投入力度为历年最大,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同时,河北还将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地方,取消各类评先资格。
1.4万亿元 如何为保障房筹资?
有人测算,要完成1000万套建设目标,若以每套保障房7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设成本2000元估算,共需投资约1.4万亿元。毛小平代表认为,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仅依靠财政也是不可能解决的,应该有多渠道筹资。一是要有信贷专项支撑;二是财政,包括预算内财政和土地收益;三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建设厅厅长周岚建议认为,资金瓶颈可以通过吸引保险资金、发行债券、商业贷款、信托投资等多种渠道实现。
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联主席朱守琛代表认为,对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性住房是微利或者无利可图的工程项目,但对百姓而言,这是热切期盼的大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策措施、规划选址、项目用地、资金筹措等环节,政府都应当精心筹划,并在财政投入上适当倾斜。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李稻葵建议,从地方政府开始,把保障性住房和日常的财政开支分开,独立出来,这是两本账,保障性住房是个资产,不能把资产性的开支收入和日常的混在一起。只有分开,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行为,不要让现在地方政府的领导承担今年保障性住房开支所有的重担和责任。
李稻葵委员同时建议,多用国债,少用银行贷款。因为多发国债从短期来看对整个金融的冲击相对比较小,而用银行的资金来贷款,容易带来未来若干年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要非常谨慎甚至不要民间资金直接入股本建保障房。民间资金可以买债,但一旦民间资金进入股本,会扭曲保障性住房未来的运营,因为民营资本是逐利的,要追求回报。
如何建好保障房? 问责要动真格
1000万套建设目标堪称“重大战役”,我们的压力非常大。要尽快把保障房从图纸变成实物,重在执行力上下功夫。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即便是东部地区,仅依靠财政也是不可能解决的。
宋林飞委员说,建设保障房,不能只有“新目标”而没有动静,或数字“缩水”。国家下这样大的力度和决心,如果一些地方完不成,保障房的问责就要动真格,责任必须细化。
马文芳代表说,我国现行有关住房保障制度的规定大都属于政策性规定,存在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因此需要加快住房保障法律和法规的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和法律制度。
宋治平代表说,房地产业与很多产业相关联,应该坚持“两条腿走路”,在积极推进保障房建设的同时,也要支持商品房建设。这也是扩大内需的一个方面。
如何用好保障房? “公开”加“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夏绩恩说:好政策离不开好的落实,保障房这块蛋糕要做大更要做好,一要防止完不成,二要防止一建了之。”换言之,一是如何建好,二是如何用好。
葛红林代表说,近年来,“开着宝马住经适房”、“廉租房分给机关单位”等报道时常见诸报端。保障房大量面市,再不能出现“变味”的现象!这项工作最基本的前提是,分清哪些人是该政策保障的,哪些人是该走向市场的,我们的保障才能有的放矢。
针对保障房分配环节不公现象,杨建忠代表说,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措施在于“公开”加“监督”。保障对象的认定需要多部门合力推进信息化工作,建立更为有效的个人信息甄别机制,同时要加大相关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
全国人大代表杨建忠认为,保障房为民也要便民。一些城市曾经在建设保障房过程中,走过弯路,有的小区交通、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配套严重欠缺,给保障对象带来极大不便,反而增加了困难户的生活成本,这样的保障房不是真保障。
李稻葵委员说,第一,保障性住房必须要公开透明地进行管理。既然你要住保障性住房,个人信息至少要部分公开。第二,向什么对象提供保障性住房?应该是在本地就业、本地居住的居民,而不是户籍居民。但是现在,保障性住房仍然有户籍限制,这需要改。李稻葵呼吁,“不要在户籍方面进行限制,对于大部分城市而言,对保障房需求比例最大的还是户籍在外地、但在本地工作的这部分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