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所支出的必要费用,要纳入法院办案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内;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由所在单位按照实际工作日或参审案件数量,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给予补助。省高院日前下发的《福建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简称《实施细则》)强化了陪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同时规定,每个基层法院选任的陪审员数量不得少于现有法官人数的一半。
据了解,《实施细则》从陪审员工作总体要求、权利和义务、任职资格条件、选任、参审、培训、考核与表彰、工作纪律乃至经费保障等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重点内容和注意事项都提出了比较详细的要求,便于各级法院和陪审员执行。
陪审员享有七方面权利
《实施细则》除规定陪审员应当履行的七个义务外,也明确了他们享有的七方面权利:享有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包括参加案件审理、查阅参审案件材料、审核参审案件裁判文书等;在审判活动中,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受他人干涉;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培训;依法获得补助;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
每年至少参审5件案件
针对农村中有些基层组织干部或威望较高的老同志做群众工作能力强、善于调解纠纷,但学历不高的特点,《实施细则》规定其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到中专、高中学历;针对个别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较少的问题,要求每位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参审5件案件。
针对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等问题,规范了陪审员参审的程序,要求陪审员庭前必须认真阅卷,开庭时先提问,合议时先发言,确保在合议庭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施细则》还要求,每个基层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数量不得少于现有法官人数的一半。
陪审员名单随机选中
《实施细则》明确,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属于涉及群体利益、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参审的陪审员人选应当在全体陪审员名单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避免参审的陪审员与参审案件存在利益关系,确保公正审判。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把人民陪审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任务来抓,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有效落实。5年来,全省法院共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2224人,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98217件,年人均陪审案件10.8件,占全省基层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数的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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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议庭上 陪审员先发意见
今后,中专(高中)学历的人,也可以报名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活动,将得到补助。
昨日,福建省高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开了制定不久的《福建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任职资格条件、选任、参审、培训、考核与表彰、工作纪律等都做了详细规定。
据了解,今年全省法院将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从2200余人增至3000人,确保全省每个乡镇都有人民陪审员。
陪审员五大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年满23周岁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身体健康
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威信较高的公民,经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学历条件一般可以放宽到中专或高中学历)
陪审员有哪些权利
可参加案件审理,监督参审案件
细则规定,选任人民陪审员应当经过确定名额、发布公告、报名、审查、征求司法行政机关意见、报请上级法院审核、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等七个程序。每个基层法院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数量不得少于现有法官人数的一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享有七个方面权利。他们享有履行人民陪审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包括参加案件审理、查阅参审案件材料、审核参审案件裁判文书等权利。
在审判活动中,人民陪审员可以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受他人干涉。人民陪审员还可以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参加培训、依法获得补助、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等,人民陪审员都享有。
陪审员可以做些什么
可以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庭审中直接发问
《实施细则》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和参审程序。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属于涉及群体利益、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
参审的人民陪审员人选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陪审员可以参与案件共同调查、在庭审中直接发问、独立进行案件调解等。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由陪审员先发表意见。
陪审员有补助吗
参照当地平均工资给补助
《实施细则》规定对陪审员应当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任职期间的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岗前培训的面授时间不少于24学时,任职期间的专项培训每年不少于20学时。
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由当地法院按照实际工作日或参审案件数量,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给予补助。因参加审判或培训,陪审员所在单位扣发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的,法院将向其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