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民营企业一直是反腐败的盲区,但实际上,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容易发生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建议,要把民营企业反腐正式纳入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切实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尤小平代表说,眼下,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经济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由于相关制度和法律体系不健全,民营企业一直是反腐败的盲区。各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多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不少民营企业对自身的反腐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民营企业主甚至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对企业发生的腐败问题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尤小平代表建议,推进民营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势在必行。首先,国家应该高度重视,像抓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廉政建设一样,抓好民营企业的反腐工作。其次,民营企业开展反腐败工作,需要提供法律、政策、制度上的支持、指导和帮助。通过建章立制等途径,将民营企业反腐败工作纳入到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并作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和发布司法解释等途径,将现有法律法规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展到民营企业,增强法律对民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同时,在现有惩治腐败的法律法规框架内,加强对民营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发生在民营企业内的贪污、贿赂等案件。
他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联合公安、经贸、文化、审计等部门,指导民营企业建立惩防体系,把廉政建设融入到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中,把廉政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企业廉政建设中的作用。(记者 周咏南 翁浩浩 余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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