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新华社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听取并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批准贾庆林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批准王志珍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0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有效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改善民生成效显著,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的台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广泛团结动员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扩大我国对外友好交往作出重要贡献,谱写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人民政协要把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协商议政,开展民主监督,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上来,共同把“十二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会议强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要运用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成果,深刻把握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健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界别活动的新方法新途径,发挥好专委会作用,推进学习型政协机关建设。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昂扬向上的进取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