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出现了包括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低,政府责任不明确,体制不完善,办园不规范,准入不严格、收费高,幼儿教师待遇缺乏保障等问题。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浙江省副主委、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代表建议:及时抓紧修订《幼儿园管理条例》,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责任与行为,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并希望加快制定科学严谨、具有可操作性的《学前教育法》。
学前教育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财政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公益事业。车晓端代表认为,“法律应明确规定政府的职责。”
同时,强化政府的行政管理责任,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农村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应明确政府的财政投入方式,充分体现教育公平。
还要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非事业编制的幼儿教师的权益保护责任和专业管理责任,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保障的稳定的农村幼儿教师队伍。
浙江省绍兴市在农村实施“镇村为主、多元筹措、财政补助”建设模式,建立起了“公办幼儿园为示范骨干,村办集体办幼儿园为主体,个人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办园机制。并以农村的中心村幼儿园建设为主,办好一所以政府投入为主、独立设置的中心幼儿园,建立起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村幼儿园—村级教学点的三级发展框架。
在此框架下,依据新型城镇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要,按照“保证规模、就近入园”的原则,着重加强中心村幼儿园建设。可在各地探索基础上,确定适合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模式的法定要求。
车晓端代表认为,“要考虑全国农村学前教育现状和各地农村留守儿童和外出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通过法定的强制性完善相应机制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