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多次测算、修订,将在4月20号到22号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下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就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据一些媒体的猜测,个税工薪所得税费用扣除额预计会调整为3000元,也就是大家俗称的个税起征点,也有人开始进行了测算,说如果按照3000元的方案,将有超过9成的个税纳税人税负减少,只有少数收入较高者的税负会提高,如果此次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2000元调整为3000元,将是个税第三次调整工薪费用扣除标准,1994年中国统一内外个人所得税制度,当时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是800元,直到2006年首次提高到160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达到了4837亿元,是30年前的近十万倍。
有的网民说,个税起征点调整以后,像不少在县级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些职工收入应该都是在3000元以下,所以就不用再交税了,缓解了一些基层的压力,但是更多网上的网民认为还是应该把起征争取再提高一点,觉得这样对大家才有更有利,但是综合了一些专家的观点来看,调整到三千元应该是考虑了全国的平均水平,从全局的角度来讲,保持了一定纳税人口的覆盖面,也是有利于整个国家的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前两天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政法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他说希望公众不要把关注的目光仅仅放在起征点是否提高上,他还给了一个建议,在个税的征收方面,中央应该对地方适当的予以放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制定个税的征收标准。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可以在国家制定个税征收标准基础上,允许地方政府上调或下幅20%,他说这个范围个税征收应该实现指数化与CPI挂钩,半年一调整或者一年一调整都可以进一步的推动个税征收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