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北京市下发《北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市政府将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现在开始到7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打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的地区,将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重点打击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范围包括:人员密集场所、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打击的内容包括: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有行业(领域)特点以及区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特别要把非法建筑、违法经营活动、轨道交通、地下管线、地下空间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非法盗采矿山资源等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厉打击。
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要对辖区所有建筑物情况进行排查,边查边打,逐一登记建档,不留死角。要充分利用12350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打非”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区,要严格追究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行动的时间安排为4月中旬至7月上旬,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中旬至4月下旬为部署发动阶段,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尽快在基层全面启动。4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集中打击阶段,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将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检查督导阶段,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安委会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