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中,她始终坚持追求四个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和谐统一;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遵循法律与创制法律的和谐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的和谐统一。
她为自己确立了争当专家型法官的目标,也就是法学理论要达到一定的学术水平,能站在学术前沿进行思考;能在办案中运用理论解决疑难问题,办出高质量的案件。
她被当事人誉为“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好法官。一位多年在法院担任监督员的人大代表在听完她的庭审后欣然投书新闻媒体:“审判长准确的判断,透彻的说理,不偏不倚、不怒自威的气质不仅令旁听群众折服,就连败诉方当事人也频频点头。旁听一次好的审判,就是上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给人一种全新的启迪和力量。”
在2005年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宋鱼水被确立为向全党推出的第一个重大先进典型。2007年宋鱼水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期间当选为主席团成员。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宋鱼水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十大女杰,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官,全国十大法治人物,首都“巾帼十杰”,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她还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四青年奖章,中国法官十杰(2003年)金法槌奖,首都劳动奖章,北京市杰出人才奖。2009年被评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并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2011年被评为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