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开放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到中国就业,社会保险法如果把他们排除在外,对一个企业或单位来说,实际上是对内部员工不平等的待遇。”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外国人参加中国社会保险,在参加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应与中国公民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据了解,目前,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大多享有工伤保险和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险。
“根据国民待遇原则,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在外国人参加的险种方面不设限制。即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就业的,应当参加职工类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徐延君说。
“关于外国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方面,中国相关法律政策坚持国民待遇等原则,参保外国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徐延君说,对于来自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协议国家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按照双边或多边协议规定办理。
目前,中国已与德国和韩国签订互免社会保险缴费的协议,根据互免双边协议的规定,对具有与中国签订互免社会保险缴费协议国的国籍,并提供协议国出具的参保证明的外国人可免除协议规定险种的缴费义务,也不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