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玉兰和海门市人社局局长黄学新分别坐在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座位上。头发花白的姚玉兰讲得很直白:“不管丈夫是企业职工身份也好,是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也罢,辛辛苦苦为单位干了一辈子,现在到头来哪一边的待遇也享受不了,这我不能接受。”姚玉兰越想越委屈,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下来。
海门市人社局局长黄学新的回答也有道理:“从历来的政策规定中,找不到任何从事业保险基金或是企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姚玉兰申请这三种费用的根据。”
人社局摆出的事实是:当年,薛某这一批“事改企”员工之所以放弃了企业保险,继续交事业保险,就是因为事业保险的退休金高一倍,当时市政府还是为了平稳过渡才出了这么一个优惠政策,让这批员工继续享受了事业保险待遇。只是薛某的情况比较特殊,还没退休就因病去世了。如果在事业单位,这些费用都是由单位来支付的,可是他原来的单位早就改成了企业,也不可能再为他支付这几笔费用了。
法理是没错,可姚玉兰的情况也确实应该受到政府的救助。案子怎么判?交给姜市长的是道不好解的题,而这个问题也被提交到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讨论。这个由海门市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政协城建法制委、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工作机构以及院校法律专家、执业律师等“外部委员”构成的委员会,就是为了消除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这类“民告官”案件审理不公开、不透明、“官官相护”的疑虑而成立的。
昨日下午,17名复议委员会委员旁听听证会,并参加案件审理会议。委员们大多认为,海门市人社局所作的行政决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不能因人情而改变。但姚玉兰的诉求也没错,作为政府不能无视群众的实际困难,在社保基金不能支付的情况下,政府应“以人为本”,从其他途径考虑对姚玉兰的救济问题。
最终的投票结果为,姚玉兰行政复议案“维持1票,驳回16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