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人文交流,增进民间友好,巩固中蒙战略伙伴关系的民意基础。
双方重申,将加强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交流与合作。中方表示,愿为蒙方在华设立文化中心提供相关便利,愿积极参与蒙古大学城建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同蒙方加强合作。蒙方表示继续支持孔子学院、中国文化中心在蒙古的活动。
双方认为,加强青少年交流对两国关系未来发展有长远战略意义,新闻媒体交流将为两国关系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应重点予以推动。双方同意,积极开展两国青少年代表团互访,逐步扩大规模并形成机制。建立两国新闻代表团互访机制。
双方对两国人员往来日益扩大感到满意,同意加强主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完善合作机制与相关服务,及时妥善解决双方人员往来中出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境内对方公民的合法权益。
双方对蒙古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开馆感到高兴,同意继续加强领事关系。
双方表示,将在环境保护、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防治荒漠化和沙尘暴等方面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