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公”经费将向社会公开
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北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推进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把政府所有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运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要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特别是各部门的行政经费,包括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支出,都要详细公开。财政部门将尽快提出公开的时间表。
2011年,全市58个部门的预算提交市人代会,并在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引人注目的是,2011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决算时,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情况将纳入报告范围,并适时向社会公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部门决算审计情况报告也要向社会公开。
尽管如此,政府推进预算公开与社会的要求仍有差距。这其中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公开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因素,也有政府预算体系不完整、预算管理相关配套改革不到位等原因。同时,也有预算资金使用绩效难以评价和度量的因素。“有的资金分配出去后,效率、效益到底怎么样无从知晓。”这就迫切需要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监督,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两部门试点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吴素芳表示,今后将围绕预算绩效管理这根主线,着力解决“干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干事”,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环节,构建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搭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
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编制部门事业发展计划,制定绩效目标,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纳入预算编制的下一流程。